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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適當推遲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具體開會時間另行決定

2020-02-24 20: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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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 楊維漢、陳菲)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於推遲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

決定指出,鋻於近期以來發生新冠肺炎的重大疫情,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適當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具體開會時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決定。

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24日上午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作説明時介紹,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按照這一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為大會的召開進行了一系列籌備準備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迅速作出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強調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沈春耀表示,當前遏制疫情蔓延、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處於關鍵時期,必須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全國人大代表中,有許多各級領導幹部,還有科研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醫護工作者、工人、農民等,奮戰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線,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了確保聚精會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委員長會議經認真評估認為,有必要適當推遲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近來發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屬於突發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可以採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的緊急措施。”沈春耀介紹,經研究,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和防控工作需要,適時推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時間,符合憲法原則和精神,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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