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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推出十條舉措助力中歐班列發展

2020-02-24 21: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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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 劉紅霞)海關總署24日專門就進一步促進中歐班列發展出臺十條舉措,以深化沿線各國經貿往來。

中歐班列“海關十條”包括:允許企業自主選擇通關模式、減少報關次數降低報關成本、推動“關鐵通”合作倡議實施、支持建設中歐班列樞紐站點、促進中歐班列多式聯運業務發展、支持利用中歐班列擴大進口、支持中歐班列拓展業務範圍、加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合作力度、支持建設保稅監管場所、加強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

以減少報關次數降低報關成本為例。海關總署明確,對於中歐班列艙單中運單為同一進出境口岸、同一日期、同一車次、同一境內收發貨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艙單歸併,減少報關次數,降低報關成本。

為釋放中歐班列運能,文件指出,對確有需求且具備條件的地方,支持建設中歐班列樞紐站點或集結中心,在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場地)開展組貨業務及內外貿貨物混編運輸業務。

在拓展中歐班列業務範圍方面,文件指出,支持利用中歐班列開展跨境電商、快件、郵件運輸業務。

AEO互認可大大便利外貿企業通關。海關總署表示,將加快推進與中歐班列沿線國家AEO互認和通關便利措施實施,及時解決企業在中歐班列沿線遇到的通關問題,保障貿易暢通;積極開展企業信用培育和認證工作,使更多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貿易往來的企業成為海關AEO企業。

文件還明確,依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強海關與鐵路、場站、中歐班列承運人、貨代等相關主體之間以及中歐班列各沿線節點之間的信息共享和電子數據傳輸交換,減少企業重復錄入,優化作業流程,提高中歐班列無紙化水平和通關全鏈條運作效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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