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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提高救助標準並“特事特辦”避免因疫致困

2020-02-25 12: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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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2月25日電(記者 楊穩璽)針對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可能出現的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寧夏回族自治區近日及時提高困難救助標準,並出臺臨時救助“先行救助,後補齊手續”,幫助照料無人照料的困難老人、殘疾人和困境兒童等一系列“特事特辦”措施,以保障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據自治區民政廳介紹,寧夏將城市特困供養基本生活費救助標準由不低於728元/月調整到不低於780元/月,農村特困供養基本生活費救助標準由不低於4940元/年調整到不低於5928元/年。在疫情防控期間上浮臨時救助標準,按急難型困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個人分類分檔救助,人均救助標準分別由不低於1120元、1680元和840元提高到不低於1200元、1800元和900元。明確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生活困難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對因疫情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必需品支出大幅增加,導致難以維持其家庭正常生活的,及時落實急難型臨時救助;對暫時無法務工的困難群眾開展及時救助。遇特殊情況需立即救助的,可採取“先行救助,後補齊手續”方式。

同時,寧夏對因家屬患新冠肺炎、隔離等原因導致無人照料的困難老人、殘疾人和困境兒童,由各級民政部門幫助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落實照料服務責任,及時提供米、面、油、蔬菜等基本生活物品,所需資金從下撥的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中列支;對已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流浪乞討人員和領取高齡津貼人員,在實施相關救助的基礎上,即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其中城市每人不低於3000元,農村每人不低於2000元。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間,寧夏對家庭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低保對象給予延長漸退期;待疫情結束後,視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退出手續。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12個月以內的低保漸退期;對低保對象實現就業的,可給予18個月以內的低保漸退期,以增強其就業穩定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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