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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發佈17條措施保障企業用地資源

2020-02-26 20: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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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2月26日電(記者 楊紹功)預下達年度新增用地計劃,允許企業合理緩交土地出讓金,延長勘察採礦許可證有效期……25日,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全力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提出17條具體措施,為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提供自然資源保障。

這17條舉措包括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減輕企業用地負擔、提供用礦用海用林和地理信息服務、保障農業農村生産用地需求、提升不動産登記和行政審批效率等5個方面。主要內容有:預下達2020年用地計劃,對省重大項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組織重大項目彈性供地;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醫療衛生疾控設施和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允許合理緩交;省級頒發的勘查、採礦許可證有效期自動延續至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保障“菜籃子”等重要農産品生産的設施農業項目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佔補平衡;對復工復産企業不動産登記業務優先辦、抓緊辦,無特殊情況將當場辦結。

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疫情防控攻堅戰打響以來,江蘇對今年240個省級重大項目用地保障工作進行了分析梳理、精準服務,累計保障了各地疫情防控用地項目總計30個,新增病床數3200多張。針對各界需求推出的17條政策,旨在全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用地用礦用海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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