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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上臺階

2020-03-03 09:25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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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上臺階
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制度覆蓋率達到98.5%

2019年以來,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聚焦醫療保障領域改革重點任務,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切實發揮醫保政策兜底作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等農牧區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扶貧工作成效顯著。全區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全面落實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制度,覆蓋率達到98.5%。

我區現行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從政策層面把農牧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員、無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兒等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範圍,實現了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

而對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實行個人不繳費政策,全部納入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範圍,完成了“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覆蓋率均達到100%”的任務目標。

在提升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方面,農牧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由原來的6萬元降低至個人自付醫療費用5000元;年度最高賠付限額由原來的7萬元提高至14萬元;農牧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通過政策的調整完善,進一步提高了大病保險的整體保障水平,有效減輕了城鄉居民特別是貧困人口因患重特大疾病的醫療經濟負擔。

同時,對貧困人口實施傾斜性醫療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額,普通醫療救助限額較原有規定提高4萬元,達到每年10萬元。在此基礎上,對個人及家庭自付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進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實行重特大醫療救助,救助限額較原有規定提高5萬元,達到每年20萬元。對重特大疾病亟待解決的個案不受封頂線限制,充分利用社會救助協調工作機制,根據救助對象困難程度等因素一事一議、專題研究、限時解決。

通過對貧困人口實施傾斜性醫療救助政策,進一步增強了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切實降低了貧困人口就醫負擔,有效減少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記者 張尚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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