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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項稅費優惠政策為寧夏企業個人減負

2020-03-03 11:53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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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記者從自治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九場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為減輕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負擔,中央、自治區第一時間出臺19項稅費優惠政策,通過調整企業所得稅、免徵增值稅、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等多項優惠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疫情捐贈、企業有序復工復産。其中,僅社保降費一項將為全區參保企業和個人降低成本30.66億元。

目前,我區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從3%下調至1%,執行期限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企業,其2020年度發生虧損的最長結轉年限,可從5年延長至8年。因疫情原因導致發生重大損失的企業,可申請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也將向自治區重大項目傾斜,全力支持重大項目早開工早建設,儘快形成有效投資。自治區財政通過綜合運用財政貼息、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紓困等措施,鼓勵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特別是對受疫情影響大的中小微企業和個人,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降低融資成本、分擔融資風險,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自今年2月起,我區開始免徵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為5個月。按單位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區內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也從今年2月起減半徵收,免徵期為3個月。

同時,繼續延長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時間延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期間免收滯納金。此外,自治區財政還將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就業補助等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交通補貼等就業惠民政策,支持促進擴大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務工人員復工到崗。(記者 張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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