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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沿海區域全面推行“灣長制”推進渤海治理

2020-03-05 16: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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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3月5日電(記者 鞏志宏)渤海綜合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七大標誌性戰役之一。今年,河北將在全省沿海區域全面推行“灣長制”,構建陸海統籌、河海兼顧、上下聯動、協同共治的治理模式,改善渤海生態環境質量。

記者從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河北將在全省設置省、市、縣(市、區)、基層四級灣長。其中,省政府主管生態環境的副省長任省級灣長,沿海的秦皇島、唐山、滄州三市市長擔任市級總灣長,市級以下灣長依據實際情況設置。

河北提出,各市要以海岸線劃定各級灣長管理範圍及職責,縣區級灣長劃定責任區,基層灣長劃定責任段。責任區、責任段之間無縫銜接,做到每一寸海灣、海灘都有人負責。

河北各級灣長是相應海灣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採取基層灣長駐守、縣域灣長巡視、市級灣長檢查督導的工作機制。同時,將建立“灣長制”考核問責與獎懲制度,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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