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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取消或調整證券公司部分行政審批項目

2020-03-05 17: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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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 劉慧)證監會近日發佈公告,根據新證券法,3月1日起取消或調整證券公司部分行政審批項目。

證監會表示,自3月1日起,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再受理行政相對人提起的新證券法取消的證券公司行政審批項目。

改為事後備案的項目包括: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審批;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或者參股證券經營機構審批。與此同時,調整還涉及將保薦機構註冊、融資融券服務納入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審批等。

證監會信息顯示,有關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後,證監會將加大事中檢查、事後稽查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和有關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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