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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

2020-03-06 10:01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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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到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2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及其他企業性質的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半徵收

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自我省疫情結束次月起計算,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3月5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聯合印發《海南省貫徹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辦法》,針對我省企業繳納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出臺了“免、減、緩”三項政策。

此次階段性企業社保費是繼我省去年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的又一重大舉措,政策力度大、涉及範圍廣,預計將減輕企業負擔35.9億元。(記者 周曉夢 特約記者 朱瑩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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