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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公立醫療機構運行平穩

2020-03-06 10:21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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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資金撥付 加大保障力度
我省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公立醫療機構運行平穩

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聯合下發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經費保障工作,出臺了五項具體工作措施,作為當前支持復工復産的一項重要舉措。

通知要求:要加快醫保基金結算進度。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快對定點醫療機構2019年醫保基金結算工作進度,結合審計稽核等情況,對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醫保陳欠基金加快清算進度,于3月20日前將審核確認應付以前年度的醫保基金撥付定點醫療機構。

要加大醫保基金預付力度。各統籌地區財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原有備付週轉金的基礎上,再從醫保基金財政專戶調撥經辦機構1至3個月支出額度的基金,由醫保經辦機構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機構墊付基金壓力,預付的醫保基金待疫情結束後清算。

要加快財政資金撥付進度。對各級財政部門年初預算安排的醫療機構公用經費、人員經費、專用設備購置以及綜合改革等補助資金,原則上于3月底前一次性全部撥付到位。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省和市縣財政補助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各級財政部門要儘快撥付到醫保基金財政專戶,並根據經辦機構申請,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加快醫保基金撥付。

要加快支付患者救治費用。對於國家及省明確應由財政部門負擔的患者救治等費用,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墊付資金,加快對醫療機構的資金支付進度,使醫療機構放心救治患者。對確診及疑似患者救治醫療費用中的個人負擔部分,原則上由中央和省財政全額予以補助。

要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補貼力度。疫情防控期間,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考慮定點醫療機構公益屬性,承擔防控救治職責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等實際情況,合理測算疫情防控期間減收增支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部分,給予定點醫療機構必要的補償補助。(記者 張雅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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