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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全面下放高校職稱評審權限

2020-03-11 09:13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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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區印發《關於向高等院校全面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的通知》,向全區19所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院校下放職稱評審權限,突出用人單位在人才評價中的主導作用,最大限度激發高校教師教書育人積極性和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2018年,我區已將高等學校教師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北方民族大學,中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其他各高校。

今年,我區加大職稱制度改革力度,將高等學校教師系列正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權限,擴大到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北方民族大學、寧夏師範學院等19所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將自然科學研究系列正高級和實驗系列、檔案系列、圖資系列副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權限下放到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北方民族大學、寧夏師範學院,實行自主評審。尚不具備獨立開展評審工作能力的高校,可採取聯合評審、委託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審。

《通知》明確提出,為保證評審科學公正,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公開和監督機制,對違反有關規定、評審程序及紀律要求,不能保證評審質量的院校,將責令其整改,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收回職稱評審權限。各高校要建立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的評價導向,根據本校專業發展和自身需要,結合學科、專業、崗位特點,制定不低於自治區標準的評審標準條件。各高校間流動的專業技術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本校評審標準重新評審確認。對師德失范情形實行“零容忍”,對弄虛作假、學術不端實行“一票否決”。(記者 馬照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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