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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

2020-03-14 07: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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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3月13日電(記者 黎昌政、梁建強)在確保醫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湖北將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這是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相關指導意見,經湖北省政府同意,湖北省醫保局會同湖北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近日印發的《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中作出的規定。

通知顯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了正常經濟社會秩序,企業生産經營面臨一定困難,為深入貫徹落實相關指示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産,穩定社會預期,湖北省根據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

具體減徵範圍為:對湖北省內各類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不含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也不含生育保險費。減徵期限為: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可實施減徵,減徵期限為5個月;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的,但確有必要實施減徵的,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制定具體減徵政策。

湖北省明確,實施醫保費的減徵和緩繳政策不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減徵期間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不變,個人賬戶按照當地職工醫保政策規定劃入。緩繳期間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不變,個人賬戶暫緩劃入,緩繳期滿補繳到位後再行劃入。

據悉,此次減徵的起始月份為2020年2月,減徵期限內已按正常費率繳納醫保費的,可按照湖北省社會保險費退費的有關規定辦理退費,也可衝抵以後月份的繳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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