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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十九條措施應對疫情影響決戰決勝脫貧攻堅

2020-03-17 09:3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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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16日我省出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十九條措施》,聚焦老區蘇區脫貧奔小康,積極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對脫貧攻堅的影響,採取針對性的措施,精準施策、精準發力,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我們來看看這十九條措施主要有哪些內容,如何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精準幫扶貧困群眾實現脫貧?

支持貧困人口務工就業

1.加強就業指導服務。各地要加強勞務、用工需求的信息發佈,向有就業意願的貧困戶推送3個以上崗位信息,符合返崗復工“點對點”專門運輸服務保障的,優先集中運送到崗。對新招和轉崗的務工貧困人口及時開展技能培訓,參加培訓的女性貧困勞動力年齡可放寬至60周歲。給予參訓貧困人員每人一次性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300元。

2.幫助就地就近就業。鼓勵當地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貧車間吸納貧困人口就業,每吸納一個貧困人口穩定就業3~6個月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

3.增設公益就業崗位。各地要新增設一批保潔環衛、生態管護、鄉村建設、防疫消殺等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按照規定標準給予崗位補貼。對本年度內補貼政策期滿的,補貼期限可延長至2020年底。組織動員貧困群眾參與工程項目建設。

加大産業扶貧力度

4.支持發展産業項目。指導有條件的貧困戶制訂生産發展計劃,儘快確定産業項目。支持貧困戶發展種養加短平快項目,加強技術培訓指導,幫助貧困戶聯絡代購種苗、種畜禽、化肥、農藥等生産物資。對貧困戶發展産業項目的,每戶再給予1500元補助。

5.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貧能力。支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儘快復工復産,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關係,帶動貧困戶發展生産和穩定增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先保障對帶貧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需求,並在貸款利率上給予優惠。

6.促進農産品産銷銜接。各級挂鉤幫扶單位要採取以購代銷、網上銷售等方式開展消費扶貧,拓寬貧困地區農産品銷售渠道。

挂鉤幫扶責任人要幫助聯絡農産品銷售渠道,促進産銷順暢。支持發展農産品電子商務,推進線上線下一體銷售,用好用足農村電商示範縣政策。支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每個縣升級改造一個農貿市場、集貿市場,促進農産品銷售,對投資40萬元以上項目按投資總額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7.切實維護貧困戶的合法收益。認真落實帶貧減貧機制,嚴格兌現投資項目收益分配條款,不得以疫情影響為由減少貧困戶的合法收益。出現特殊情況的,要給予有效補償,確保貧困戶的利益不受損失。

8.延長小額信貸還款期限。根據貧困戶産業發展需要,加強指導服務,積極落實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做到應貸盡貸。適當延長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後(含續貸、展期)、受疫情影響出現還款困難的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還款期限,延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9.提升産業保險保障水平。落實産業扶貧保險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間,參保貧困戶的保費承擔比例從10%降為5%。因疫情影響受損的産業扶貧項目,要進一步簡化理賠手續,提升服務質量,及時查勘定損,快速理賠。

10.扶持貧困村集體經濟。對村集體經濟薄弱,受疫情影響導致村集體經營收入減少、支出明顯增加的貧困村,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每村一次性補助5萬元。創新扶持機制,新增安排資金統一投資收益,用於穩定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強化“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

11.加強醫療保障。加強鄉村衛生院藥品供應保障,引導開展合理有序就醫。充分發揮家庭簽約醫生作用,以貧困戶常見多發的慢病重病為重點,開展上門服務,防止因病返貧。疫情防控期間,對一次性定額醫療救助和重特大醫療救助,做到隨時受理、及時辦理。嚴格落實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政策,2020年全面實現全省2201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醫保“村村通”或“就近通”。

12.強化住房安全保障。開展脫貧攻堅住房安全“回頭看”,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開展安全鑒定,屬於C、D級危房的,採取農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搬遷等措施解決,按規定標準給予補助。鄉鎮定期開展巡查,省、市、縣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及時受理辦理貧困戶反映的住房安全問題,確保貧困戶住房安全。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優先安排貧困戶戶廁改造。

13.落細落實義務教育保障措施。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對貧困家庭學生居家學習跟蹤指導,鼓勵各地採取贈送學習移動終端、保障網絡暢通等多種方式,為貧困學生創造線上學習條件。對暫時缺乏線上學習條件的,通過電話交流、信函傳遞等方式,落實居家學習指導,確保“一個都不能掉隊”。落實控輟保學工作責任,健全信息管理,開展動態排查。嚴格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及時將受疫情影響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納入國家資助範圍,保障貧困家庭學生的基本學習和生活需求。

14.保障貧困戶飲水安全。加密對貧困戶飲水安全情況跟蹤頻次,做到一週一報,確保發現一戶、解決一戶。做好各項應急保障準備。加快實施996個貧困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及時修復因災損毀的供水設施。加強水源保護、凈化消毒、水質檢測和安全巡查,確保貧困戶飲水安全。落實補助政策,採取措施減輕貧困戶用水支出負擔。

加強臨時救助和兜底保障

15.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對疫情期間失業但未達到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參保貧困勞動力,按照不高於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發放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各地確定。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貧困戶按“急難型”予以臨時救助,採取社會化發放、現金和物資發放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16.落實低保兜底制度。對有返貧風險的貧困戶加強跟蹤,及時將符合低保認定條件的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對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納入低保。對已納入低保的貧困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12個月延保漸退期,幫助其穩定脫貧。

深化挂鉤幫扶工作

17.強化部門挂鉤幫扶。各級挂鉤幫扶單位要及時完善挂鉤幫扶工作方案,進一步配強挂鉤力量,傾斜安排相關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支持挂鉤的縣、鄉、村,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

18.持續深化對口扶貧協作。充分發揮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的協同發展優勢,推進沿海和山區深化對口幫扶工作,積極拓展發展空間、擴大市場容量,強化産業合作、人才交流,聯手招商引資,不斷提高共建産業園區建設水平。不斷深化閩寧、福州市與甘肅定西市、廈門市與甘肅臨夏州對口扶貧協作,落實幫扶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強化産業合作、消費扶貧、勞務協作和人才交流,持續提升東西部扶貧協作水平。

19.落實幹部挂鉤幫扶責任。全面落實“一戶一策”“一戶一挂鉤”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做到“一月一幫扶”,挂鉤幫扶責任人要了解掌握貧困戶生産生活情況,幫助解決生産物資代購、農業社會化服務、防護用品等實際困難。對因疫情等因素影響,可能返貧或出現返貧的,要立即按程序報告,實行單列管理,納入重點幫扶。(記者 周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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