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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

2020-03-17 10: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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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3月17日電(記者 靳赫、于瑤)為解決礦山生態修復歷史欠賬多、現實矛盾多、投入不足等突出問題,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寧夏將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

根據寧夏自然資源廳日前印發的《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意見》,寧夏各市、縣(區)政府可通過賦予礦山生態修復投資主體後續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激勵社會資本投入,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修復、誰受益”原則,推行市場化運作、科學化治理模式,鼓勵和引導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社會資本參與礦山生態修復,引導社會投資方自主選擇恰當的模式參與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現合作共贏。

同時,寧夏自然資源廳還提出,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後擬改為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體修復後,進行土地前期開發,以公開競爭方式分宗確定土地使用權人,也可通過公開競爭方式確定同一修復主體和土地使用權人,並分別簽訂生態修復協議與土地出讓合同。

此外,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後擬作為國有農用地的,可通過協議形式確定修復主體,簽訂國有農用地承包經營合同後,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漁業生産。

寧夏自然資源廳還明確,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集體建設用地,集體經濟組織可自行投入修復,也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修復後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出讓、出租用於發展相關産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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