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東出臺“十條措施”加強兒童福利機構疫情防控

2020-03-19 11:0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3月19日電(記者 李雄鷹)為強化特殊場所和重點人群防護措施,確保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兒童福利機構“零感染”,廣東省民政廳日前印發進一步加強兒童福利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條措施”,加強兒童福利機構疫情防控工作。

措施明確,兒童福利機構嚴格要求一線直接接觸兒童的工作人員實行至少14天及以上在機構內或集中定點住宿,保持工作人員與服務對象相對固定接觸。措施要求有條件的採取全部人員吃住在院或倒班制分批隔離封閉,防止工作人員輸入性傳染。對兒童福利機構內所有服務對象、工作人員全員採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措施要求對福利院需新接收的兒童,及時送至當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和新冠肺炎等傳染病篩查,醫學隔離觀察14天后再入住。外出就診後返回機構的兒童及陪同工作人員,隔離觀察14天無異常後,方可入住生活區和返崗工作。此外,要求關心兒童的心理健康狀況,做好正面宣傳教育,協調教育行政部門等為兒童提供適合的線上教學課程,確保就學兒童“停學不停課”。

據廣東省民政廳介紹,截至3月18日,廣東兒童福利機構已開展核酸檢測累計排查12535人次,暫未發現檢測陽性人員,目前無報告疑似或確診病例。廣東全省106家兒童福利機構全部落實分區隔離防控、明確定點醫院、納入當地聯防聯控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