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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養老機構恢復正常服務

2020-03-24 10:16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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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省民政廳下發《關於養老服務機構恢復服務的通知》(下稱《通知》),即日起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安全有序恢復養老服務工作。

《通知》要求採用預約方式辦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續。返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需無發熱、咳嗽等症狀,且應當14天內沒有接觸過入境未超過14天的回國人員。所有進入養老院的人員均需佩戴口罩、測量體溫等。《通知》強調,需加強養老服務機構通風、消毒等工作,做好院內老年人觀察、體溫監測等,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各級民政部門要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健全疫情應急響應和處置預案,組織人員開展演練。出現可疑症狀的,應及時做好隔離防護措施,立刻聯絡疾控部門送醫就診。(記者 黃珍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