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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管産品統一監管標準落地

2020-03-26 07:3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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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今日發佈了《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配套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保險資管産品統一監管標準落地。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産品定位和形式,明確産品發行機制,嚴格規範産品運作,壓實産品發行人責任,強化産品服務機構職責,完善産品風險管理機制,落實穿透監管。此外,《辦法》在過渡期安排方面與《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保持一致。

具體來看,《辦法》在嵌套要求方面,根據監管政策的最新調整,增加了除外條款。在投資者資質方面,將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明示為産品投資者,更好體現保險資管産品服務長期資金的導向。在代理銷售機構方面,適當拓寬了代理銷售機構範圍,為後續業務發展預留了空間。在託管人職責方面,採納託管行意見,對託管職責表述作了調整,與其他資産管理産品監管規定一致。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調整了關聯交易識別報告條款,具體細節在其他監管規定中明確,與近期發佈的關聯交易監管規定更好銜接。

“《辦法》旨在規範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務發展,統一保險資管産品監管標準,引導保險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有效防範金融風險。”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資管産品投資運作總體審慎穩健,産品期限較長、杠桿率低,基本不存在多層嵌套、資金池等問題。但是,各類保險資管産品缺少統一制度安排,與其他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也存在差異。制定《辦法》是落實《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在統一保險資管産品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彌補監管空白、補齊監管短板、強化業務監管,促進保險資管産品業務持續健康發展。(記者 李晨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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