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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態環境廳:企業因疫情無法完成環境治理的可適當延期

2020-03-29 21: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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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3月29日電(記者 侯文坤)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呂文艷29日在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湖北將以環評審批和監管執法兩個正面清單為重點,服務企業復工復産。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的環境治理、提標改造、問題整改等無法按原計劃完成的企業(單位),允許適當合理延長時限。

呂文艷説,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服務,重點做好三件事:一是細化操作,優化網上審批流程,嚴格落實豁免一批、告知承諾一批和優化服務一批環評審批正面清單;二是全面實行“不見面”審批,通過網絡平臺辦理生態環境審批事項,採取視頻、照片、網絡等方式開展技術評估,最大限度實現“零跑腿”;三是做好事中事後的監管,形成管理閉環,落實企業環保要求與措施,不留後遺症,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關於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服務,湖北目前已制定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管理的辦法,分為疫情、重污染天氣應急和日常監管三類。對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環境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後果的企業(單位),按規定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對因配合疫情管控停工停産導致經營困難,不能按時繳納罰款的企業(單位),不加處罰款(滯納金),暫緩(分期)繳納罰款;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的環境治理、提標改造、問題整改等無法按原計劃完成的企業(單位),允許適當合理延長時限。

呂文艷還表示,湖北省將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生態環保産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符合污染治理條件的復工復産企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核準延期繳納環境保護稅,並採取限時免收、延期分期繳納等措施,減輕企業排污權交易成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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