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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九項措施關心關愛
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

2020-04-06 10:37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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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報請省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省委組織部會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印發《青海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通知》,從9個方面落實對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關心關愛措施。

據悉,上述9個方面措施包括:適當發放工作補助,對社區(村)“兩委”成員、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等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給予一次性工作補助,西寧市、海東市每個社區不低於2.4萬元、每個村不低於1.8萬元,其他地區每個社區不低於1.8萬元、每個村不低於1.2萬元,社區(村)根據每個工作者承擔的工作量、服務半徑、轄區人口等因素合理髮放工作補助。落實工傷待遇,城鄉社區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依法認定為工傷;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縣(市、區)政府按照法定標準支付。

加強自身防護,足額落實城鄉社區防控工作經費,根據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實際需要,合理調撥口罩、防護服、消毒水、非接觸式體溫計等防護物資;加強對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醫療衛生、疫情防控等技能培訓,提高城鄉社區工作者自身防護能力。切實減負減壓,除省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已有明確要求外,不得向城鄉社區額外攤派工作任務,嚴禁多頭、重復向基層派任務、要表格、報臺賬。保障身心健康,統籌安排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輪休、補休,保證城鄉社區工作者及時休整;對長時間高負荷工作人員安排強制休息,視情及時安排健康體檢;關注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的心理健康狀況,及時開展心理疏導,緩解心理壓力。開展走訪慰問,組織開展面向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走訪慰問活動,及時了解和幫助解決他們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對無法照顧家庭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組織城鄉社區服務機構和志願者,協助做好其父母、子女照顧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衝鋒在前、勇於擔當的城鄉社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廣泛宣傳,並按規定推選參與全國“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激勵表彰先進,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考察識別城鄉社區工作者,對主動擔當、表現突出的,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褒揚,並及時納入2021年村(社區)換屆人選儲備;2020年度面向村(社區)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做好褒揚撫恤工作,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公殉職的,及時上報民政部申請追授“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依據有關規定做好烈士評定和撫恤優待工作。(記者 何敏 趙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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