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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産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020-04-09 22: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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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 日前,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産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強調進一步推進全國低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全面復工復産,儘快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同時推動高風險、中風險地區繼續按照科學防控、精準施策、分區分級等有關要求,統籌做好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工作,有序恢復生産生活秩序。

《指南》要求,低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要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及時掌握員工流動情況,對來自高風險、中風險地區及境外的人員,按照本地區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人員,如體溫檢測正常即可上崗,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得再實施上崗前隔離。要及時了解員工身體狀況,一旦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必須立即啟動應對預案予以妥善處置。要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換氣,注意做好工作和生活場所清潔消毒,儘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活動,加強員工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潔消毒。各單位在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員工集體宿舍空氣流通、清潔消毒到位的前提下,自主決定每間宿舍安排人員數量。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指導督促員工增強防護意識,落實個人防護要求。各單位從事接觸粉塵、化學毒物等危害相關作業的員工,要按照職業健康規範等相關要求佩戴口罩,其他員工可按照《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要求佩戴口罩,具體由單位根據各自情況決定。要保障應急處置能力,做到無症狀感染者、疑似和確診病例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範聚集性疫情。

《指南》要求,高風險和中風險地區各單位要在落實低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防控措施基礎上,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和出入登記管理,落實工作場所防控措施;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儘量減少外出特別是避免去人群聚集或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要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妥善處置異常情況。各項具體防控措施繼續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産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實施。

《指南》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動態調整轄區內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縣(市、區、旗)名單並及時對外發佈,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工作的統籌指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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