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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收入情況

2020-04-30 09:36 來源: 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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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2.7%(以下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名義增速),扣除價格因素影響,實際下降3.0%,實際降幅小于全國農村居民1.7個百分點。

從收入來源看,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1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長0.3%;人均經營凈收入1037元,增長0.1%;人均財産凈收入44元,下降0.5%;人均轉移凈收入945元,增長9.2%。

從不同分組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4元,增長2.6%;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5 元,增長2.0%。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産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季度數據未包括居民自産自用部分的收入,年度數據則包括。

貧困地區:包括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片區外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集中連片特困地區:2011年,根據地理上的連片性、致貧原因和資源條件類似性的原則,在全國劃定了11個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加上享受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區和新疆南疆三地州,共14個片區680個縣。2016年起,新疆阿克蘇地區享受片區政策。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國家將中西部地區扶貧開發任務重、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592個縣(旗、自治縣、市轄區)確定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2.調查方法

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收入數據來源於國家統計局組織實施的國家農村貧困監測調查,按季度採集。

國家統計局採用分層、多階段、與人口規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樣方法,在《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確定的14個連片特困地區和扶貧重點縣的農村地區,統一隨機抽選6.2萬個農村居民家庭作為調查戶(調查所涉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22個,分別是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各地統計調查機構按照統一的制度方法,組織調查戶記賬採集家庭收入等數據,由市縣級統計調查機構使用統一的方法和數據處理程序,對原始調查資料進行編碼、審核、錄入,然後將分戶基礎數據直接傳輸至國家統計局統一匯總計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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