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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20-2021年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02 09:07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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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20-2021年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法援基聯發〔2020〕4號

廣西、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局)、法律援助中心:

經部領導批准,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委託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實施“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項目。現將《2020-2021年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
2020年4月15日

2020-2021年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實施方案

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委託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具體組織實施,旨在解決西部邊遠貧困縣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短缺問題,壯大基層法律援助工作力量,併為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搭建平臺,使其運用所學法律知識為西部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精神,根據《2020年法律援助工作要點》安排,通過招募大學生志願者到西部邊遠地區貧困縣法律援助機構從事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緩解法律援助人員嚴重不足的壓力,充實基層工作力量,促進法律援助區域協調發展;弘揚志願服務精神,引導高校學生到基層和人民中去建功立業。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安排,強化基層。根據西部各省(區)基層法律援助機構人員配置及群眾法律援助需求情況,由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統一規劃和指標分配,充實邊遠貧困縣無專職人員或人員短缺的法律援助機構,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需求。

(二)公開招募,自願報名。面向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應屆畢業生公開招募,鼓勵和引導大學生積極報名參加專項行動。

(三)認真遴選,嚴格把關。招募選拔過程應當公開透明,堅持平等競爭、擇優錄取,做到招募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把政治素質好、專業知識過硬、具有奉獻精神和責任意識、身體健康的優秀大學畢業生選拔到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中來。

(四)加強管理,培養人才。嚴格管理制度,強化過程管理,及時了解掌握志願者在崗及表現情況,確保志願者如期到崗、正常上崗、在崗有為。加強教育督促,形成志願服務全過程育人機制,不斷提高志願者的服務能力水平。

(五)示範引導,弘揚精神。注重項目實施與社會效益相結合、務實推動和弘揚精神相結合,努力彰顯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者的擔當意識和奉獻精神,挖掘、培育、宣傳優秀典型。建立健全志願者激勵機制,弘揚志願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三、項目實施步驟與措施

(一)確定項目實施省(區)、招募指標並簽署委託協議(4月)。根據各地需求情況,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確定2020年在新疆等9個省(區)實施該項目,招募應屆法律專業大學生志願者80名,服務期限一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實施省(區)及招募指標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5人,四川省10人,貴州省8人,甘肅省10人,青海省10人,雲南省10人,陜西省6人,寧夏回族自治區6人,廣西壯族自治區5人。

(二)確定服務縣和宣傳動員(5月)。服務縣應當是邊遠貧困縣(區),優先保障缺少專職人員的法律援助機構。服務縣由項目實施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確定後報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審批,並報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備案;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發佈大學生志願者招募信息,動員應屆大學生報名,運用多種形式宣傳開展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的意義,把符合條件、熱愛法律援助事業、真正適合到西部基層一線工作和發展的學生動員起來,確保招募計劃的落實。

(三)招募選拔(6至7月)。大學生志願者可以向項目實施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直接報名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也可以向服務縣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報名並填寫報名登記表。服務縣司法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並簽署意見蓋章後,報送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審核報名材料並出具審核意見。同等條件下,志願者戶籍所在地或住所地與服務地相同的優先錄用。選拔過程的原始資料應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以備查詢。8月1日前,由實施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將選拔錄用的大學生志願者報名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材料複印件報送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審批。

(四)體檢和簽署協議(8月)。由項目實施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組織入選大學生志願者進行體檢,並與體檢合格的志願者簽署“志願服務協議書”,向服務縣司法局發送大學生志願者《派遣通知書》。志願者應當按照所簽署的“志願服務協議書”規定的服務時間、崗位如期上崗。如中途出現入選大學生志願者流失的情況,項目實施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在本省分配指標內,可進行補招。

(五)集中培訓上崗(9月)。9月上旬,由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會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舉辦為期4天的大學生志願者培訓班,進行崗前集中培訓。志願者培訓結束到達服務縣後,須及時登錄“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微信群,填寫電子郵箱、聯絡方式等信息。

四、大學生志願者招募條件

1、講政治、懂規矩、守紀律,熱愛法律援助工作,具有無私奉獻精神;

2、2019至2020年取得高校法學(不含社會學、民族學、公安學)學士及以上學位;

3、身體健康;

4、具有服務地所在省(區)戶籍;

5、服務地為少數民族地區的,需熟悉當地少數民族語言;

6、在校期間無不良記錄。

五、建立工作保障機制

(一)經費保障

參加“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項目的大學生志願者,如下費用由項目經費予以保障:

1、每人每月服務補貼2000元,在新疆、青海、甘肅等地區服務的,每人每月補貼2300元。

2、大學生志願者體檢費每人200元。

3、大學生志願者保險費用(人身意外傷害險)每人每年300元。

4、鼓勵項目實施省(區)司法廳積極協調本省(區)人社等部門為參加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的大學生志願者,在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等方面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鼓勵服務縣司法局或法律援助機構為大學生志願者提供交通、伙食、住宿等方面的便利。

(二)工作保障

1、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本項目有關管理及監督工作,主要職責是:(1)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確定項目實施省(區、市)和大學生志願者招募名額及實施地名額指標分配;(2)會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開展大學生志願者培訓工作;(3)保障項目經費。

2、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負責本項目組織實施工作,主要職責是:(1)組織項目實施,負責審批服務縣,督辦大學生志願者招募、選拔、審核、派遣工作;(2)做好大學生志願者服務與管理工作;(3)組織志願服務宣傳工作和優秀大學生志願者通報表揚工作;(4)開展項目實施效益年度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報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

3、項目實施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負責本項目實施有關工作,主要職責是:(1)負責大學生志願者招募、選拔、審核、派遣工作;(2)組織被錄用大學生志願者體檢,並與體檢合格者簽署志願服務協議;(3)負責大學生志願者服務補貼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辦理;(4)對項目實施效益等情況進行評估和總結;(5)指導大學生志願者開展志願服務工作;(6)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4、服務地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大學生志願者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1)為大學生志願者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2)對大學生志願者進行日常管理,及時掌握大學生志願者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狀況;(3)負責大學生志願者日常工作考評和年度考核;(4)及時妥善處理大學生志願者人身安全等事宜;(5)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和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招募大學生志願者,為基層法律援助機構補充人員,有利於縣級法律援助工作順利開展,有利於提高人民群眾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水平,保障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各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要處理好“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與“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關係,統籌安排,確保兩個項目有效實施。

(二)加強管理和服務工作。把管理與服務貫穿志願服務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省(區)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照要求選擇服務縣,原則上不得將省、市兩級和市轄區法律援助機構作為服務單位。積極做好大學生志願者招募、選拔、審核和派遣工作,使志願者素質、服務能力與法律援助服務崗位要求相適應。不定期開展大學生志願者在崗履職情況檢查,加強安全健康管理,促進志願者更好地履職盡責、發揮作用。服務地法律援助機

構要按照“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志願者日常管理和服務,為志願者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建立經常性聯絡和信息交流制度,及時了解志願者的工作和生活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建立定期考核、督導和激勵機制,對表現優異的大學生志願者給予獎勵,提高志願服務積極性。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力所能及地為大學生志願者提供相關政策保障,提升項目實施效果。

(三)做好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項目實施的重要意義,解讀相關政策,倡導鼓勵更多大學生參加法律援助志願服務活動。推出優秀志願者典型,通過組織表彰、事跡宣傳、風采展示等活動,更好地激發志願者服務基層的熱情,引導志願者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中作出積極貢獻。

附件:

1.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報名錶

2.2020-2021年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大學生志願者服務協議書.docx

3.2020-2021年西部基層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行動大學生志願者派遣通知書.docx

聯絡方式: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法律援助工作處

聯絡人:李龍暉

聯絡電話:010-65152276

郵箱:sfbfy@126.com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項目部

聯絡人:李永健  毛亞力

聯絡電話:010-83139056

郵箱:clafzyz@126.com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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