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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訂積分落戶政策 優化完善6個導向指標

2020-05-14 07: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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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 陳旭)記者從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徵求意見稿)13日起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時間為30天。

據了解,北京市積分落戶試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政策進行了修訂。此次積分落戶政策修訂遵循“連續穩定、精簡優化、公平公正”的原則,並在積分政策試行期間全過程評估的基礎上進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堅持政策導向不變、指標體系不變、賦分原則不變。繼續有序推進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其中,4項資格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無刑事犯罪記錄)和2個基礎指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做調整,7個導向指標(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中有6個從操作層面予以完善。

據介紹,針對前期政策試行過程中出現的個別指標存在核實困難、有失公平等問題,本著更有利於申報者的原則,本次修訂優化了3個指標,精簡了2個指標,調整了1類內容。

具體內容為:教育背景指標增加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調整就學期間社保扣繳規則;職住區域指標不再考量轉移前就業居住情況,明確對在北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並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後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給予積分;年齡指標避免年齡超過45周歲申請人分值的斷崖式下降,進行梯度賦分。

同時,創新創業指標精簡關於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加分的內容,倡導持續穩定納稅。減分項方面,明確涉稅違法行為和行政拘留處罰“近5年”的扣分年限,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此外,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也同步予以修訂。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工作流程方面,明確了在線審核、在線復查、在線查看積分排名等操作標準,申報審核“全網通辦”;在落戶公示方面,擴大落戶人員分值公示範圍,從僅公佈個人總積分調整為公佈個人各項指標詳細積分。

據了解,公眾可在5月13日至6月12日,登錄首都之窗網站查閱政策具體內容,並通過電子郵件提出意見建議。相關部門將對各方意見持續跟蹤、及時匯總、逐條研究,待徵求意見期結束後修改完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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