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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才企業注入金融“活水”——浙江省“金融服務人才20條”政策解讀

2020-05-14 08:35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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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

面對建設“重要窗口”的新目標新定位,省委人才辦會同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單位,引導金融資源進一步向人才和人才企業(一般指由縣級以上黨委人才工作部門認定的人才創辦的企業)傾斜,于近日制定出臺“金融服務人才20條”。

5月13日,我省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浙江人才發展現狀和金融服務人才等情況,並解讀了“含金量”十足的“金融服務人才20條”(下稱“20條”)。

做大融資“蓄水池”

近年來,我省圍繞融資難這個痛點,積極引導銀行資本、創投資本、財政資金等各類資本向人才集聚,為人才創業創新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隨著“20條”出臺,這個金融“蓄水池”越做越大。

加強金融總量保障是“20條”的重要內容。“今年以來,我們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央行低息資金政策,加大對浙江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全省金融機構已向我省6.4萬戶企業提供了1300億元優惠貸款,投放量居全國第一。近期,央行新一輪低息資金政策也將分批下達額度,我省已爭取到第一批低息資金,即將投入使用。

據介紹,用足用好央行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發揮政策工具定向、傾斜作用,可以實現精準滴灌,進一步加強對人才企業的金融總量保障,該行還將支持金融機構發行雙創、小微專項金融債,擴大發行規模,發揮好專項資金的靶向作用,募集資金優先用於人才企業信貸投放,預計2020年我省雙創和小微金融債發行將不低於500億元。

根據“20條”要求,我省還將進一步加大直接融資的支持力度,以股權、債券、基金“三輪驅動”,滿足人才企業需求,如在發債融資方面,專項支持各類創業平臺發行雙創債券,募集資金定向支持人才企業培育和發展。

讓人才融資“融”得到

針對人才企業可抵押物少、創業風險大等特點,我省創新推出“人才貸”“人才險”“人才保”等“一攬子”服務,並通過補貼、降息、減費等方式,讓人才貸款貸得到、用得起。“20條”在我省原有信貸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革創新。

“根據人才信用貸需求較大的情況,我們擴大了授信權限。”省委組織部、省委人才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20條”,單一人才企業貸款額度原則上初創期1000萬元,成長期可達5000萬元,資本市場掛牌的人才企業最高額度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不設上限。人才憑創業計劃、項目可行性認證或學歷學位證明即可申請貸款。貸款最長可貸10年,並給予最長3年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

為破解人才企業缺乏抵押物的難題,鼓勵金融機構投放信用貸款,我省將支持訂單、倉單、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推廣商標權、專利權、股權等無形資産質押融資,支持銀行與外部投資公司、各類基金開展投貸聯動合作。

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

“我負責陽光雨露,你負責茁壯成長”,人才生態是浙江的一張“金名片”。“20條”出臺後,這張“金名片”將擦得更亮。

據了解,根據“20條”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已將人才企業納入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人才企業將享受優化單證審核、貨物貿易退匯業務免於事前登記、進口付匯免於辦理進口報關單核驗手續等便利化政策。對於人才企業開展跨境投融資業務,將優先提供資本金、外債等支付便利化政策,資本項目收入由“先審後付”向“先付後抽查”轉變,提升人才企業跨境投融資水平。

全省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在人才創業創新中的作用,對人才企業可優先提供融資性擔保,擔保費率最高不超過年化1%,並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

省委人才辦與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共同牽頭制定了政策落實協調機制,推動各項金融政策落地落細,並充分發揮好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浙江人才服務雲平臺、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融資對接功能。

和以往相比,“20條”的服務範圍進一步擴大,由國家級、省級人才群體拓展至縣級及以上黨委人才辦認定的人才企業,共享普惠金融。(記者 李攀)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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