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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就檢察機關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有關工作情況舉行發佈會

2020-05-14 11:55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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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陳國慶,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賈宇等介紹檢察機關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有關工作情況,並答記者問。

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中國網 楊楠 攝

國新辦新聞發言人 胡凱紅: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國務院新聞辦今天舉辦的新聞發佈會。去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要“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建立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制度”。這個制度實施已經一年多時間了,今天我們高興地請來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陳國慶先生,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賈宇先生,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廳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徐向春先生,請他們為大家介紹“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的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首先,我們有請陳國慶副檢察長做介紹。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 陳國慶:

各位記者、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主要給大家介紹一下檢察機關建立“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工作制度以及全國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這項制度的有關情況。近幾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每年收到的群眾信訪大約在100萬件左右,最高人民檢察院每年接到的信訪基本在20萬件左右,群眾信訪,包括來信來訪,還有通過網絡給我們反映問題,一般的都是對司法辦案當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的問題,還有對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有意見,他們都會通過信訪的方式來進行反映。過去我們一般接信後很少和信訪人聯絡,有問題時聯絡一下、回復一下,過去多數是沒有及時回復的。2019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同志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向全社會作出了莊嚴的承諾,要求檢察機關要將心比心地對待群眾信訪,檢察機關要建立群眾信訪在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要對辦理的過程和結果進行答覆。這是全國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從檢察機關做好信訪工作的角度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強調為人民司法,對人民負責,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順應人民期待,回應社會關切的有力舉措。

在檢察機關履行職責過程中,在司法辦案中,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對解決群眾關切,及時化解矛盾,都具有重要意義。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這個制度是指檢察機關收到人民群眾的來信、信訪之日起7天之內要做出是不是受理、是不是需要補充材料以及移送有關檢察機關處理的程序性回復,就是説我們收到群眾來信以後,在7天之內經過審查之後給出一個答覆,是不是屬於檢察機關管轄,如果屬於其他機關管轄的話要及時移送,告訴群眾你的來信我們收到了,我們現在是怎麼處理的,是我們檢察機關在辦還是交給有管轄權的機關來辦。對於應當由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我們要在3個月之內答覆辦理的結果,如果有些案件比較複雜,涉及多個部門,3個月沒有辦結的,我們要及時答覆辦理的進展情況。我們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刻領會這項制度的意義,要主動適應,積極跟上工作需要,在做好件件回復的同時,更要做好案件的辦理,對群眾的釋法説理、幫扶救助、矛盾化解等相關工作,推動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圖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陳國慶。中國網 楊楠 攝

我介紹一下一年來的情況,從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這一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收到人民群眾的信訪971400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的信訪是在188755件,收到的這些信訪我們在7日內都做到了“應回盡回”“能回盡回”,先後有139900多件符合檢察機關的受理條件,我們在案件滿3個月內進行答覆,答覆率為99.3%。通過這項工作,重復信訪的比例明顯下降,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比如安徽省有一位信訪人魏某某表示,沒有想到在3天之內就收到了檢察機關的回復,這在以前是絕無僅有的。有一位遼寧的信訪人吳某某講這個制度釋放了檢察的溫度,體現了檢察的速度。我們在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過程中,各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樹立了“全系統、全院一盤棋”的思想,把這項工作作為推進整體檢察工作的一個突破口,建立健全群眾信訪件件審查、辦理和答覆機制,案件質量保障機制和答覆辦理的監督機制。通過全面推開公開聽證,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壓實屬辦責任制和信訪工作責任制,推動形成規範務實的領導親自辦案機制,切實將這項民心工程落實落細,真正取得實效。

通過這一年來的實踐,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有效解決了“來信不回復或者少回復”,“來信沒有結果或者少結果”,“辦信不滿意或者少滿意”的問題,推動了整個檢察機關工作理念、工作方式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通過信訪,我們也在檢視檢察辦案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了檢察機關信訪形式趨穩向好,有效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信訪等有關部門的認可和讚譽,也得到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

當然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這僅僅是開篇,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永遠在路上,最終我們要通過這項工作真正解決問題,要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要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政和”。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鞏固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持續提升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的能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權益在司法辦案當中能夠得到公平對待,利益能得到有效維護。我先介紹這麼多,謝謝大家。

胡凱紅:

謝謝陳檢,現在開始提問,提問前請記者通報所代表的新聞機構。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我們注意到這次新聞發佈會的主題是介紹檢察機關“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工作,説起信訪制度,我們第一感覺應該是國家信訪局的工作,能介紹一下為什麼檢察機關要大力推進“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呢?謝謝。

陳國慶:

剛才我介紹了,我們檢察機關每年要受到群眾來信來訪100萬件左右,最高人民檢察院每年收到20萬件左右,這些信訪從司法辦案角度看都涉及到一些司法難題,有些群眾之所以上訪,涉及到他在司法辦案中感到他的權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認為司法機關,包括檢察機關不起訴等決定、法院的生效裁判可能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他要維護自己的利益,所以他要通過信訪的方式來反映問題。

過去有很多我們沒有及時回復,有些信訪人可能會長期上訪、多次上訪,設身處地地想,我們作為老百姓,有了問題,到有關部門反映,不僅沒有回復,問題得不到解決,這樣他肯定要不停地反映問題。所以,解決好這個問題,涉及到公民、涉及到當事人包括信訪人的權益,也涉及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也涉及到司法機關的司法公信力,對判決和決定不滿,不斷上訪,其實影響到司法的公信力。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我們在工作中深刻體會到,人民群眾的信訪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老百姓為什麼要到司法機關來信訪,可能就是對我們司法辦案的結果不滿意,所以辦理人民信訪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我們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依靠群眾開展法律監督的重要途徑。

人民群眾不服司法機關作出的決定、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訴信訪,有的老百姓為了讓我們回復,甚至附上了郵票,大家可以想一想,將心比心,如果我們作為老百姓,我們進行信訪得不到回復是什麼心情。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所以他只能千方百計找有關部門,甚至找有關領導,通過上訪、信訪的方式來反映問題。

為此,高檢院黨組,張軍檢察長在去年的人大會議上明確提出了“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要通過辦理信訪真正解決人民群眾、信訪人的實際問題。所以,堅持這項制度有以下意義:一是檢察機關對群眾信訪做到“件件有回復”,是新時代檢察機關主動適應我國社會矛盾的變化,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讓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可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推動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三是我們堅持和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及時化解、緩解信訪矛盾、促進提升信訪法治化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四是通過這項活動也規範了檢察窗口的業務職能,提升了司法辦案的水平,改進了我們的工作作風,真正樹立起為人民司法,對人民負責,樹立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謝謝。

中國日報記者:

全國檢察機關每年要接收到大量的信訪來件,請問採取哪些具體的措施,做到“件件有回復”?

陳國慶:

像您剛才所講的,檢察機關面臨大量的人民群眾的信訪,尤其是每年100萬左右群眾來信,要做到“件件有回復”確實是很大的挑戰。為此,這一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站位,我們要切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要從這個高度去謀劃和把握這項工作。這一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同志親自部署、親自謀劃,反復強調,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提高認識、採取措施,推進這項工作。

二是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我們建立健全群眾信訪件件進行審查辦理和答覆的機制,案件的質量保障機制和辦理答覆監督機制。通過常態化的督導,督促各級檢察機關落實這項制度。

三是充實和加強工作力量。檢察機關實行了司法責任制改革和內設機構改革,過去主要是由控告申訴部門來辦理信訪,現在由高檢院第十檢察廳負責受理和審查,有關的還有4個刑事檢察廳,包括普通刑事犯罪、重罪、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這幾個廳都動員起來辦理信訪案件。我們要求每個辦案組、每位檢察官都要辦理申訴的信訪案件,使辦信、辦訪、辦案答覆工作互相銜接。

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我們現在特別重視網絡接受信訪和網絡答覆,現在有相當一批的案件是人民群眾通過網絡向我們反映的。去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網上信訪系統2.0已經上線,全國四級檢察院可以對受理的每一件信訪、每一個辦理環節的錄入、流轉、跟蹤督辦和查詢反饋實行全流程監控。

五是採取一些具體措施。比如信件的運轉,過去人民群眾來信一般都寄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東華門的辦公地址,負責受理接待信訪的辦案區在石景山。過去東華門這邊收到信以後可能好幾天才送過去,從2019年3月以後,我們從東區到西區的頻次從“每週的轉運1次”改為“現在的1天2次”,1天2次將接到的群眾信訪件送到西區辦公區,讓有關部門及時受理、及時審查,使群眾的來信能夠及時處理。各地檢察機關也結合本地的工作實際,創新了一些新的做法,比如浙江省檢察機關推行最多跑一次的信訪制度,還推行信訪代辦制,為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和結果答覆大大提速。河南省檢察機關成立了群眾來信處理、網絡信訪處理、群眾信訪督辦三個中心,來負責群眾來信的受理、分流、回復和督辦工作。北京市檢察機關全面推開“接訴即辦”及查詢反饋工作機制,讓人民群眾信訪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江蘇省檢察機關依託“蘇檢e訪通”,對錄入的每一件信訪事項審查辦理以及回復情況,進行倒查,隨時掌握動態,像這些做法有很多的創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謝謝大家。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 賈宇:

浙江是“楓橋經驗”的産生地,歷來對人民群眾訴求的及時化解非常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時就親自推動領導幹部帶頭下訪,近幾年來,以“楓橋經驗”為基礎,浙江創新“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是群眾辦事的“最多跑一次”。今年3月底,習近平總書記到浙江考察時又充分肯定了浙江的“最多跑一地”改革,“最多跑一地”就是在縣一級成立社會矛盾調處化解中心,簡單説就是老百姓糾紛的處理問題的訴求叫做“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到這個地方,找到政府了,有關部門,無論誰該解決他的問題,他投訴到這個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的流轉是政府方面的事情,作為老百姓,我到這個中心就找到了地方,就應該給一個答覆。我們檢察機關也積極介入到“最多跑一地”改革中來,我們把它叫做矛盾調解中心,有了這樣一個機制以後,檢察機關接受群眾來訪的效率、速度,包括檢察機關和有關其他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共同協商解決群眾訴求的效率大大提高,群眾的重復上訪率明顯減少。


圖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賈宇。中國網 楊楠 攝

南方都市報記者:

我們關注到近日《檢察日報》開設了大檢察官接訪實錄專欄,請問實踐中檢察機關對檢察長接訪是否有要求?檢察長接訪的情況是否常見?效果如何?謝謝。

賈宇:

黨中央對領導幹部的親自接訪和帶案下訪工作一直非常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時就首創了領導幹部的帶頭下訪,他作為省委書記親自到縣,到矛盾糾紛比較多的縣一級接訪。我們檢察機關對於檢察長、副檢察長、專委等領導幹部的接訪都是有明確要求的。《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明確要求,人民檢察院實行檢察長和業務部門負責人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制度,接待的時間、地點要向社會公佈。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和業務部門的負責人接待時間每年應當不少於12次,平均每個月地市級、縣級的接訪每個月不少於1次,每次不少於半天,省一級檢察長根據需要和具體情況也要不定期安排接訪,所以這個制度要求是很明確的。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於檢察長的接訪要求更加嚴格、要求更高,要求把這個制度落到實處。張軍檢察長2019年12月在重慶調研期間率先垂范,接訪了一起複雜的案件,經過了行政復議和三級法院裁判駁回以後仍然在上訪的一個企業家的信訪事件,張軍檢察長親自接訪,這個接訪效果非常好,張檢向他認真解讀了有關法律政策,進行了非常坦率的交流,到最後這個上訪人説,這件事情到此為止,當場就表示他不再上訪了,他聽明白了。在張檢的帶領下,各省院的檢察長都在履行接訪責任。據統計,2019年全國各省級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一共接待群眾來訪656件,同比上升了14.7%,這些案件中有166件在短時間內得到有效化解,這其中省級檢察院的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接訪佔到38件,是2018年的2倍,首席大檢察官和大檢察官接訪帶動推進了各級檢察長的接訪工作,效果是明顯的,人民群眾非常歡迎,感覺到訴求得到重視。大檢察官們帶頭這樣接訪,各級院的檢察長對於接待群眾來訪,幫助化解一些複雜疑難的、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大家更加重視。總體上來説,群眾的反映都是非常積極的,社會各方面對此充分肯定。

中國新聞社記者:

問一個比較具體的問題,如果檢察機關7日內程序回復了,3個月內也答覆了辦理過程或者結果,但是當事人仍然不滿意,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謝謝。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廳長、一級高級檢察官 徐向春:

非常感謝這位媒體朋友提出的問題,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也非常有針對性。全國檢察機關承諾要實行7日內程序性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的答覆,實際讓我們對人民群眾的每一件訴求認真對待,有獲得感、幸福感,效果非常好。但是實事求是地説,在實踐中,有一些案子3個月辦理結果答覆了,但是信訪人還不滿意,這個有一定的比例,不滿意的主要原因還是對我們檢察機關通過依法的審理辦理,檢察機關認為他申訴的案件沒有問題,我們就給予回復,但他本人對檢察機關沒有支持他的申訴不滿意。高檢院張軍檢察長非常重視這種情況,要求我們做好兩方面工作:

一是要充分的釋法説理。高檢院要求,辦理申訴案件一定要把釋法説理做到位,堅決杜絕不説理的一句話簡單答覆。張軍檢察長到第十檢察廳調研視察時也就這個問題專門強調,所以實踐中我們也這麼做了。辦理申訴案件過程中,我們要求全國檢察機關必須要通過當時見面或者是通過電話的方式和申訴人溝通,直接了解申訴人的訴求和理由,這是辦案過程中。案子辦結了要答覆申訴人,給申訴人寄出去的申訴案件審結通知書,一定要把法理情説清楚。為此最高檢還專門發了一個答覆模板,要求答覆必須要有釋法説理的主要內容。在申訴案件答覆當事人以後,包括釋法説理也做了,還是有申訴人不滿意,有的到我們這兒繼續上訪,有的繼續給我們寄信件,怎麼辦?張軍檢察長要求,如果來上訪的,不管是哪個檢察官辦的,必須是由辦案檢察官到接訪窗口當面去做申訴人的釋法説理的工作。如果他只是寄了一封信,我們要求承辦檢察官要聯絡申訴人,詳細做好釋法説理的工作。

另一方面,張軍檢察長還要求大力推進公開聽證工作。去年這一年,最高檢直接舉辦了8起公開聽證,只要是疑難複雜的,還有久訴不決的,還有重大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還有申訴人主動提出來還不服,申訴人提出來公開聽證的要求,其他當事人都同意,我們就搞公開聽證,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新聞媒體的朋友們一起來擺事實、講道理。實踐看,最高檢的8起公開聽證效果都很好,其中有幾起申訴人當場就提出案子到此為止。江蘇的一個公開聽證,是第十檢察廳舉辦的,一個老人上訪了十幾年,經過公開聽證當場表示息訴,還給我們寫來了感謝信。


圖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廳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徐向春。中國網 楊楠 攝

下一步,按照最高檢的要求,我們要將公開聽證作為我們辦理申訴案件的一個常態化的辦案機制來做。為此,最高檢最近制定了人民檢察院檢察聽證室設置的規範,對於公開聽證的席次、參與人怎麼坐、發言順序、發言內容,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事情雖小,但實際上我們充分考慮到申訴人和當事人的心理感受,最高檢就是按照這樣一個紮實細緻、不折不扣的工作來解決申訴人的司法問題,讓老百姓真正有幸福感和獲得感。謝謝。

香港紫荊雜誌記者:

想請問一下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開展一年以來,實際效果如何?目前還存在哪些問題?下一步如何完善?謝謝。

陳國慶:

從去年3月份到現在一年多了,全國檢察機關共同努力,在解決群眾的信訪問題上下了很大功夫,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從2019年3月到目前為止,全國檢察機關對收到的群眾信訪我們都做到了7日內能回盡回,對符合檢察機關受理條件的案件,在3個月之內辦理過程或者辦理結果答覆率達到了99.3%。也就是説,全國檢察機關這一年收到的近100萬件的來信來訪都在7日內、3個月之內進行了答覆。

從實際效果來看,我們認為通過全國四級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目標。一是比較好地解決了“來信不回復或者少回復”的問題,解決了“來信沒有結果或者少結果”的問題,解決了“辦信不滿意或者少滿意”的問題。人民群眾對我們信訪的答覆,7日內程序性答覆,3個月之內結果答覆,都比較滿意,因為他的信訪終於有了回應。二是推動整個檢察機關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更加強調辦案中要以人民為中心,真正對人民負責,對人民群眾反映的每一個案件要認真辦理,要及時回復,要真正解決問題,要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所以在工作當中我們更加注重辦案工作和群眾工作相統一,更加注重在辦案當中要實現法、理、情的統一,更加注重三個效果的統一。三是通過這一年來的努力,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整體的信訪形勢趨穩向好,現在我們發現重復信訪在整個信訪中所佔的比例明顯下降,因為過去接不到回復、接不到答覆,有些老百姓多次上訪、長期上訪,通過檢察機關耐心地做釋法説理工作、思想工作,有問題的糾正,沒有問題的也把道理講清楚,多數老百姓還是非常配合。四是我們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和案件,促進了檢察機關和有關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

當然也存在一些問題,下一步,這些問題從工作角度一是要進一步提高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質量和效率,特別是解決群眾實際問題上還是要下大功夫。

二是要做好釋法説理工作,真正做到案結事了。除了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生效判決和裁定,如果確實存在錯誤的,該糾正的糾正,該向法院提出抗訴的提出抗訴,要求法院依法通過各種程序進行審理和糾正。對於確實沒有問題的,他可能認識上有一些偏差,這個我們要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比如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去年有一個案子,第十檢察廳搞了一個公開聽證,是一個故意傷害案件,檢察機關作了不起訴的處理,案件終結了,但是被害人不服,他認為不應該不起訴,所以上訪了大概十幾年,最後我們很重視,第十檢察廳專門在福建搞了一個聽證會,要求有關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參加,大家通過公開的方式,各方都充分發表意見,講事實、講證據、講法律,把道理講透,最後被害人心悅誠服。被不起訴人也積極道歉,盡其所能進行賠償,最後我們對被害人也進行了司法救助,這個案件最終化解。十幾年的上訪,通過釋法説理、公開聽證就給解決了,這方面工作還要加強。

三是要進一步提高信息化水平,現在網絡很發達,我們提倡網上信訪,加強信息化建設,加強網上回復的力度。進一步加強和有關部門的合作配合,共同做好群眾信訪建議回復工作,全國人大信訪部門去年和我們建立了聯絡制度,他們把每年收到的信訪,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都移送給我們,我們經過認真審查、認真辦理,到每年年底要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報告辦理情況,轉來的信訪我們都是怎麼辦的,怎麼處理的,哪些糾正了,哪些做了什麼工作。同時我們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在這些問題上也要進一步加強合作,加強配合,共同做好信訪工作。

從2019年到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針對20840起案件提出了糾正意見,基本上實現了案結事了。下一步,我們要從以下幾方面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這項工作。

一是要持續通過網上追蹤和實地調研督導相結合的辦法,繼續鞏固一年來的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的工作成效。

二是進一步開展信訪積案清理活動。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信訪積案清理活動,對於多次上訪、長期上訪,信訪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我們要進行全面清理。通過認真的辦理,把這些矛盾爭取能夠儘早化解。下一步,檢察機關還要通過壓實辦案的首辦責任制,強調領導包案化解,檢察長親自接訪、親自辦案,還要採取公開聽證等方式,全力推進積案清理活動,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是下一步要全面推開檢察長接訪和公開聽證,特別是要求各級檢察長,尤其是大檢察官要親自接訪,要充分發揮“頭雁效應”,帶頭做好息訴罷訪和矛盾化解工作。我們要求各地檢察機關按照“能聽證、盡聽證”的原則,全面開展信訪案件的公開聽證工作,讓公平正義真正能夠看得見,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得到。謝謝。


圖為新聞發佈會現場。中國網 楊楠 攝

人民網記者:

信訪制度是老百姓維權的一種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國大背景下,如何理解信訪維權和通過司法渠道來維權的關係?謝謝。

賈宇:

我們國家的信訪制度首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個有益補充,我們是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共産黨治國理政的首要原則,一個基本的原則,所以信訪制度也是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它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錶,也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基礎工作。有些朋友把信訪和法治對立起來,覺得抓信訪跟法治是不一致的,信訪制度會導致老百姓信訪不信法,這個事情我們要怎麼理解?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法治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信訪制度本身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一部分,通過信訪反映的事情不等於就不是按照法律辦的,為什麼我們對信訪制度要重視?為什麼老百姓那麼依賴信訪制度?我理解有幾方面:

一,我們國家傳統文化中始終有慎訟少訴這種思想的體現,老百姓普遍不願意打官司,發生衝突糾紛以後,一旦對簿公堂,到法院告了你,以後雙方的關係就很難處,但是問題和矛盾又在,要處理,老百姓就通過調解、和解,有個説理的地方,幫他們把這個問題解決了,這是我們中國國情決定的,也是我們的傳統文化決定的。

二,我們的信訪制度本身也有一個以民為本的親和性,即便這些問題都是需要通過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的事項,但老百姓不了解法律流程,不知道這個官司該怎麼打,不知道這件事情該怎麼處理,他信任我們的政府,信任我們的司法機關,通過信訪的形式表達訴求、反映問題,先要找你,向你反映和諮詢,我們都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司法機關,我們的法院前面就是人民法院,檢察院是人民檢察院,人民有所呼,我們就要有所應。我們不能被動地等著老百姓來打官司,你來了我受理審查,你不來我就不予理睬,這也是司法為民的一個表現,老百姓來信訪,我們給他釋法説理,有些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就解決了,解決不了的,告訴老百姓依法處理的途徑是什麼,幫助他們把自己的訴求納入到法治軌道中去解決。

三,信訪也具有減壓分流、節約司法資源的積極方面。實際上任何一個政府,任何一個國家,所謂的世界上的法治國家,沒有哪一家做到號稱法治就所有矛盾、糾紛全部靠司法、靠打官司、靠訴訟來解決,不要説民事糾紛,刑事案件在西方、在美國、在歐洲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他們的法學家們在驚呼法院就要被犯罪案件所湮沒,為什麼美國有“辨訴交易制度”,90%以上的案子靠辨訴交易解決,沒有辦法個個都按照普通審判程序來進行,所以我們的信訪制度是為我們的司法減壓分流。

以浙江為例,我剛才提到最多跑一次,讓老百姓“只進一扇門”“最多訪一地”,我們檢察機關又創新出來“信訪代辦制”,你這個信訪交給我,你説不清楚,我給流轉交接,該誰家管,就交給誰,通過這些手段以後,讓幹部群眾多服務,百姓少跑路,拉近了幹群關係,我們人民司法機關、人民檢察院的公信力也大大得到提高。

去年,浙江省法院系統的案件數量首次實現下降,2019年收案量首次下降,跟整個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跟人民法院的努力,包括檢察機關的溯源治理努力都是有關係的,所以我們要比較準確理解我們國家信訪制度的性質和價值,信訪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要補充,信訪解決問題也是依法解決的,依法解決不等於都要通過法院判決來解決。謝謝。

胡凱紅:

最後一個提問。


圖為國新辦新聞發言人胡凱紅邀請記者提問。中國網 楊楠 攝

央視社會與法頻道記者:

每年到收到近百萬件的信訪線索,工作量非常的繁巨,檢察機關內部又有哪些監督問責的舉措來保障“件件有回復”這項工作的落實?謝謝。

徐向春:

非常感謝,“件件有回復”這項制度從去年3月份開始正式實施以後,最高檢黨組和張軍檢察長特別重視,我們從以下幾個層面抓落實。

一是最高檢各個內設部門之間,第十檢察廳收到以後做7日內的第一次答覆,如果屬於最高檢管轄的案件,我們就會及時移送到高檢院的相關業務廳進一步審查,如果發現問題需要糾正的,我們會提出糾正意見。這種情況下,最高檢的其他業務部門收到以後要做第二次程序性答覆,告訴當事人這個案件在我這個地方在辦,讓老百姓知道這個案件流到哪兒去了,這是第二個“7日答覆”。到了3個月的時候,不管這個案子辦完沒辦完,正在承辦的部門就需要向當事人發出一個3個月答覆的函,告訴他現在這個案子辦到什麼程度了。因為很多申訴案件時間比較長,3個月可能辦不完,所以我們有一個工作機制,通過信息化的手段,就是網上信訪2.0版,就是剛才陳檢介紹的,會亮紅燈,到3個月的時候,如果沒答覆就會亮紅燈,會提醒他答覆。我們還有每個月的通報制度,如果沒有做到3個月答覆當事人,我們會有內部通報。

二是對於下級檢察機關,是不是做到7日和3個月答覆,一是通過網上信訪系統進行追蹤,我們現在不僅僅是做到“件件有回復”,通過網上信訪系統追蹤每一起信訪件的流向,還做到“事事有著落”。不僅是答覆就完了,每個件到哪去,怎麼辦的,我們通過網上信訪來發現,這是信息化的作用和功能。二是實行周督辦、月通報,每一週各個條線要彙報,落實7日內和3個月答覆的工作做得怎麼樣,同時每個月把做得好的、做得不好的都點名通報,去年一年對於全國30個省份實現了全部調研、全部督導,每個月都通報。具體哪個檢察院,這項工作還有哪些問題,點名道姓,力度很大,這就是貫徹高檢院黨組的要求。去年一年成效很大。

新的一年,我們一方面還要通過周督辦、月通報,另一方面加強信息化,就是向信息化要生産力、要效率,來確保這項制度落到實處。謝謝。

胡凱紅:

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三位發佈人,謝謝各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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