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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部署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2020-05-15 14:45 來源: 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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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深入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水監測計量現狀,依法整治取用水突出問題,近日,水利部印發《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對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行動方案》提出,要通過全面開展取水口核查登記,摸清全國取水口現狀,掌握取水口的監測計量和合規性情況,依法整治存在的問題,規範取用水行為,健全取水口監管機制,為管住用水奠定堅實的基礎,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行動方案》明確,納入專項整治行動的範圍涵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核查登記對象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或者地下取水,依法應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各類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

《行動方案》確定了整治行動4項任務:一是核查登記。要按照屬地登記的原則,以縣級行政區為單元,逐級審核上報取水口信息,並登記入庫。二是整改提升。按照取水許可管理權限,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取水口核查登記發現的問題進行認定,建立臺賬,逐級審核,整改銷號。三是監督檢查。水利部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監督檢查,對問題嚴重的單位進行約談或通報。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流域、本區域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四是建章立制。針對專項整治行動反映的問題,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取水口動態更新機制和取用水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取用水管理。

《行動方案》要求,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部署,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保障,確保如期完成各項任務。長江流域、太湖流域及相關省(區、市)在前期工作完成的基礎上,著力抓好整改提升工作,並與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做好銜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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