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證監會對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項目作出監管安排

2020-05-16 07:45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記者 姚均芳)今年以來,部分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中標的資産業績受疫情影響産生波動。為此,證監會15日明確,對確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項目,在業績承諾要求、重組方案調整等方面作出監管安排。

證監會表示,對於已受理處於審核階段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項目,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應充分評估並披露標的資産受疫情影響的具體情況;如交易雙方有業績承諾、業績獎勵等安排的,雙方應當對業績承諾、業績獎勵的相關約定進行充分評估,協商是否需進行調整。

對於因受疫情影響確需調整標的資産評估或估值結論、交易作價或者業績承諾的,上市公司根據擬調整幅度依規重新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決策程序,但無須重新鎖價,重組項目可按程序繼續推進審核,無須重新申報。對於尚未受理的並購重組項目,應對疫情影響、交易作價、業績承諾等進行充分評估,並在申報材料中專門反映。

目前部分已實施的並購重組項目仍處於承諾期間,但標的資産業績因受疫情影響較大預計無法完成業績承諾。針對這種情況,證監會明確,在上市公司會同業績承諾方對標的資産業績受疫情影響情況做出充分評估,經雙方協商一致,嚴格履行股東大會等必要程序後,原則上可延長標的資産業績承諾期或適當調整承諾內容,調整事項應當在2020年業績數據確定後進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