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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三次會議

2020-05-27 22: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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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27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

5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栗戰書主持會議。新華社記者 黃敬文 攝

主席團常務主席栗戰書主持會議。

會議應到174人,出席170人,缺席4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5月26日下午,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對兩個草案進行了審議,分別提出了草案建議表決稿。主席團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分別作的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民法典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上述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和草案建議表決稿,決定將兩個草案建議表決稿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5月26日上午,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代表們一致認為,常委會工作報告通篇貫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充分體現了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總結工作全面客觀、重點突出,部署任務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文風樸實、數據翔實,是一個緊扣大局、貼近民生、彰顯法治的報告。代表們一致表示贊成這個報告。根據代表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報告作了21處修改。主席團常務主席建議批准修改後的常委會工作報告,並代擬了關於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5月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代表們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對報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表示贊成。各代表團一致同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中,代表們也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對各自的報告認真進行了修改。主席團常務主席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和報告修改情況,建議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代擬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兩個決議草案。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會議聽取了大會副秘書長信春鷹作的大會秘書處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信春鷹説,到5月25日12時,大會秘書處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506件。其中,代表團提出的17件,代表聯名提出的489件。在這些議案中,有關立法方面的499件,有關監督方面的7件。代表們結合在各條戰線、各自崗位上參與疫情防控鬥爭的實踐,依法提出相關議案122件,佔代表議案總數的24%。代表議案關注較多的還有:完善民生領域立法,完善國家機構組織和職能立法,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立法,完善社會治理領域立法,完善市場經濟秩序、推動科技創新方面的立法等。大會秘書處對代表提出的議案逐件認真分析研究,認為沒有需要列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大會秘書處建議,將代表提出的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有關專門委員會對上述議案進行審議後,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印發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大會秘書處就代表議案審議和相關工作提出如下建議: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堅持立法與改革精準銜接,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認真研究採納代表意見建議,加快構建和完善疫情防控、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加強同提出議案的代表的聯絡,更好發揮代表在立法、監督工作中的作用。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大會秘書處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

主席團常務主席王晨、曹建明、張春賢、沈躍躍、吉炳軒、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陳竺、王東明、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武維華、楊振武出席會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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