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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2020-06-14 12: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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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6月14日電(記者 張華迎)挪用扶貧資金、違規向貧困戶收取徵地補償費、騙取造福工程補助款……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震懾,福建省紀委監委日前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漳平市拱橋鎮農業服務中心原幹部張啟榮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至2019年,張啟榮利用負責扶貧專項工作的職務便利,多次挪用扶貧資金合計118.45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和償還債務。2020年1月13日,張啟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閩侯縣鴻尾鄉超墘村違規向貧困戶收取徵地補償費等問題。2017年,超墘村作為鴻尾鄉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地,協助鄉政府開展易地搬遷工作。村黨支部書記鄭貽團召開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違規向大罕村遷入的貧困戶收取建房管理費8.7萬元和徵地補償費23.75萬元,作為村財政收入。2019年10月9日,鄭貽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的費用如數退還貧困戶。

清流縣沙蕪鄉上坪村黨支部書記黃平水騙取造福工程補助款問題。2016年,黃平水明知本人不符合申報條件,仍通過提交虛假房屋照片的方式,違規申報領取造福工程補助款1.2萬元。2019年7月17日,黃平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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