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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精準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

2020-06-18 15:52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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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精準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1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對於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期,部分地區出現零星散發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為強化防控措施,鞏固防控成果,各地要進一步全面精準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堅決防止疫情反彈。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要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建立日常環境衛生和消毒管理監督制度。針對復工復産後的生産、生活、購物、交通等環境,採取網格化管理、包片包乾,責任到人。要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加大檢查力度,對各單位、各場所環境衛生和消毒進行全面評估,開展查漏洞補短板大排查,即查即改,將環境衛生和消毒措施佈置到位、落實到位、效果到位。

二、全面開展環境衛生治理

(一)規範市場環境衛生管理。以農集貿市場為重點,發動商戶對所有攤位進行全面徹底環境衛生清理和衛生排查,對市場內公廁、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殺點等基礎設施進行清掃保潔。及時清運積存垃圾,清除衛生死角,對操作臺面、下水道、運輸車輛等重點部位嚴格落實消毒措施。加強對運輸車輛、存儲庫房、物品的環境和包裝消毒,落實實名登記、驗視和可疑物品報告制度。

(二)開展企事業單位環境衛生大掃除。要對車間、廠房、辦公室、職工宿舍、食堂等人員較集中的場所環境進行大掃除,清理積存雜物、廢棄物,徹底清理衛生死角,加強場所內自然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規範空調運行管理與使用。要針對倉庫、車間、食堂、宿舍、地下車庫等重點區域採取措施,清除隱患。

(三)強化重點場所環境衛生整治。要對機場、鐵路、長途客運、公交、地鐵、出租車場站和所有公共交通工具開展環境衛生清掃,經常換氣通風,科學規範做好日常消毒。超市、商場、賓館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場所做好公共區域的物體表面清潔消毒,加強洗手、衛生間等設施的衛生管理,及時清理下水明溝的污水污物,對下水管道、空氣處理裝置水封、衛生間地漏等U型管定期檢查與維護。要抓好小熟食店、流動攤販、早夜市餐飲點等食品重點場所衛生管理,及時清理垃圾,確保衛生整潔。

(四)落實社區自主保潔制度。充分發揮物業、居(村)委會等的作用,落實街道社區、鄉村的環境衛生保潔制度,確保有專人負責,定時定點清理垃圾和廢棄物,消除衛生死角。社區要組織群眾自己動手凈化綠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間,倡導群眾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升居民文明意識和健康衛生意識,合理膳食、適度運動、充分休息,不隨地吐痰,妥善處理廢棄口罩。

三、科學規範消毒

(一)採取科學消毒措施。應當合理使用消毒劑,遵循“五要”,即:隔離病區、病人住所要進行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醫院、機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環境物體表面要增加消毒頻次;高頻接觸的門把手、電梯按鈕等要加強清潔消毒;垃圾、糞便和污水要進行收集和無害化處理;要做好個人手衛生。遵循“七不”,即:不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的消毒;不對外環境進行空氣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劑對人員進行消毒;不對水塘、水庫、人工湖等環境中投加消毒劑進行消毒;不在有人條件下對空氣使用化學消毒劑消毒;不用戊二醛對環境進行擦拭和噴霧消毒;不使用高濃度的含氯消毒劑做預防性消毒。

(二)做好消毒質量控制和效果評價。各地要確保消毒效果,做好消毒質量控制。所用消毒産品要合法有效,並嚴格遵循産品説明書使用。要根據消毒對象的特點,選擇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劑量,採取必要的檢測手段,確保消毒效果。對消毒範圍廣、持續時間長的預防性消毒和影響大的終末消毒,各級疾控部門要做好消毒效果評價。

各地要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強化對各行各業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加強培訓與科普宣傳,有效改善生産生活環境,消除疫情傳播隱患。

附件:常用消毒劑使用指南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代章)
2020年6月1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

常用消毒劑使用指南

一、醇類消毒劑

1.有效成分

乙醇含量為70%~80%(v/v),含醇手消毒劑>60%(v/v),復配産品可依據産品説明書。

2.應用範圍

主要用於手和皮膚消毒,也可用於較小物體表面的消毒。

3.使用方法

衛生手消毒:均勻噴霧手部或涂擦揉搓手部1~2遍,作用1min。

外科手消毒:擦拭2遍,作用3min。

皮膚消毒:涂擦皮膚表面2遍,作用3min。

較小物體表面消毒:擦拭物體表面2遍,作用3min。

4.注意事項

如單一使用乙醇進行手消毒,建議消毒後使用護手霜。

外用消毒液,不得口服,置於兒童不易觸及處。

易燃,遠離火源。

對酒精過敏者慎用。

避光,置於陰涼、乾燥、通風處密封保存。

不宜用於脂溶性物體表面的消毒,不可用於空氣消毒。

二、含氯消毒劑

1.有效成分

以有效氯計,含量以mg/L或%表示,漂白粉點20%,二氯異氰尿酸鈉點55%,84消毒液依據産品説明書,常見為2%~5%。

2.應用範圍

適用於物體表面、織物等污染物品以及水、果蔬和食飲具等的消毒。

次氯酸消毒劑除上述用途外,還可用於室內空氣、二次供水設備設施表面、手、皮膚和黏膜的消毒。

3.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消毒時,使用濃度500mg/L;疫源地消毒時,物體表面使用濃度1000mg/L,有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10000mg/L;室內空氣和水等其他消毒時,依據産品説明書。

4.注意事項

外用消毒劑,不得口服,置於兒童不易觸及處。

配製和分裝高濃度消毒液時,應當戴口罩和手套;使用時應當戴手套,避免接觸皮膚。如不慎濺入眼睛,應當立即用水沖洗,嚴重者應及時就醫。

對金屬有腐蝕作用,對織物有漂白、褪色作用。金屬和有色織物慎用。

強氧化劑,不得與易燃物接觸,應當遠離火源。

置於陰涼、乾燥處密封保存,不得與還原物質共儲共運。

包裝應當標示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誌。

依照具體産品説明書註明的使用範圍、使用方法、有效期和安全性檢測結果使用。

三、二氧化氯消毒劑

1.有效成分

活化後二氧化氯含量點2000mg/L,無需活化産品依據産品説明書。

2.應用範圍

適用於水(飲用水、醫院污水)、物體表面、餐飲具、食品加工工具和設備、瓜果蔬菜、醫療器械(含內鏡)和空氣的消毒處理。

3.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消毒時,使用濃度50mg/L~100mg/L,作用10min~15min;生活飲用水消毒時,使用濃度1mg/L~2mg/L,作用15min~30min;醫院污水消毒時,使用濃度20mg/L~40mg/L,作用30min~60min;室內空氣消毒時,依據産品説明書。

4.注意事項

外用消毒劑,不得口服,置於兒童不易觸及處。

不宜與其他消毒劑、鹼或有機物混用。

本品有漂白作用;對金屬有腐蝕性。

使用時應當戴手套,避免高濃度消毒劑接觸皮膚和吸入呼吸道。如不慎濺入眼睛,應當立即用水沖洗,嚴重者應及時就醫。

四、過氧化物類消毒劑

1.有效成分

過氧化氫消毒劑:過氧化氫(以H2O2計)質量分數3%~6%。

過氧乙酸消毒劑:過氧乙酸(以C2H4O3計)質量分數15%~21%。

2.應用範圍

適用於物體表面、室內空氣消毒、皮膚傷口消毒、耐腐蝕醫療器械的消毒。

3.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0.1%~0.2%過氧乙酸或3%過氧化氫,噴灑或浸泡消毒作用時間30min,然後用清水沖洗去除殘留消毒劑。

室內空氣消毒:0.2%過氧乙酸或3%過氧化氫,用氣溶膠噴霧方法,用量按10mL/m³~20mL/m³計算,消毒作用60min後通風換氣;也可使用15%過氧乙酸加熱熏蒸,用量按7mL/m³計算,熏蒸作用1h~2h後通風換氣。

皮膚傷口消毒:3%過氧化氫消毒液,直接沖洗皮膚表面,作用3min~5min。

醫療器械消毒:耐腐蝕醫療器械的高水平消毒,6%過氧化氫浸泡作用120min,或0.5%過氧乙酸沖洗作用10min,消毒結束後應當使用無菌水沖洗去除殘留消毒劑。

4.注意事項

液體過氧化物類消毒劑有腐蝕性,對眼睛、黏膜和皮膚有刺激性,有灼傷危險,若不慎接觸,應當用大量水沖洗並及時就醫。

在實施消毒作業時,應當佩戴個人防護用具。

如出現容器破裂或滲漏現象,應當用大量水沖洗,或用沙子、惰性吸收劑吸收殘液,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易燃易爆,遇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與還原劑接觸,遇金屬粉末有燃燒爆炸危險。

五、含碘消毒劑

1.有效成分

碘酊:有效碘18g/L~22g/L,乙醇40%~50%。

碘伏:有效碘2g/L~10g/L。

2.應用範圍

碘酊:適用於手術部位、注射和穿刺部位皮膚及新生兒臍帶部位皮膚消毒,不適用於黏膜和敏感部位皮膚消毒。

碘伏:適用於外科手及前臂消毒,黏膜沖洗消毒等。

3.使用方法

碘酊:用無菌棉拭或無菌紗布蘸取本品,在消毒部位皮膚進行擦拭2遍以上,再用棉拭或無菌紗布蘸取75%醫用乙醇擦拭脫碘。使用有效碘18g/L~22g/L,作用時間1min~3min。

碘伏:

外科術前手及前臂消毒:在常規刷手基礎上,用無菌紗布蘸取使用濃度碘伏均勻擦拭從手指尖擦至前臂部位和上臂下1/3部位皮膚;或直接用無菌刷蘸取使用濃度碘伏從手指尖刷手至前臂和上臂下1/3部位皮膚,然後擦乾。使用有效碘2g/L~10g/L,作用時間3min~5min。

黏膜沖洗消毒:含有效碘250mg/L~500mg/L的碘伏稀釋液直接對消毒部位沖洗或擦拭。

4.注意事項

外用消毒液,禁止口服。

置於兒童不易觸及處。

對碘過敏者慎用。

密封、避光,置於陰涼通風處保存。

六、含溴消毒劑

1.有效成分

溴氯-5,5-二甲基乙內酰,質量分數92%~95%,有效鹵素(以Cl計)質量分數54%~56%。

1,3-二溴-5,5-二甲基乙內酰,質量分數96%~99%,有效溴(以Br計)質量分數107%~111%。

2.應用範圍

適用於物體表面的消毒。

3.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消毒常用浸泡、擦拭或噴灑等方法。溴氯-5,5-二甲基乙內酰總有效鹵素200mg/L~400mg/L,作用15min~20min;1,3-二溴-5,5-二甲基乙內酰有效溴400mg/L~500mg/L,作用10min~20min。

4.注意事項

含溴消毒劑為外用品,不得口服。

本品屬強氧化劑,與易燃物接觸可引發無明火自燃,應當遠離易燃物及火源。

禁止與還原物共貯共運,以防爆炸。

未加入防腐蝕劑的産品對金屬有腐蝕性。

對有色織物有漂白褪色作用。

本品有刺激性氣味,對眼睛、黏膜、皮膚有灼傷危險,嚴禁與人體接觸。如不慎接觸,則應及時用大量水沖洗,嚴重時送醫院治療。

操作人員應當佩戴防護眼鏡、橡膠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

七、酚類消毒劑

1.有效成分

依據産品説明書。

2.應用範圍

適用於物體表面和織物等消毒。

3.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和織物用有效成分1000mg/L~2000mg/L擦拭消毒15min~30min。

4.注意事項

苯酚、甲酚對人體有毒性,在對環境和物體表面進行消毒處理時,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如有高濃度溶液接觸到皮膚,可用乙醇擦去或大量清水沖洗。

消毒結束後,應當對所處理的物體表面、織物等對象用清水進行擦拭或洗滌,去除殘留的消毒劑。

不能用於細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不能用於醫療器械的高中水平消毒,苯酚、甲酚為主要殺菌成分的消毒劑不適用於皮膚、黏膜消毒。

八、季銨鹽類消毒劑

1.有效成分

依據産品説明書。

2.應用範圍

適用於環境與物體表面(包括纖維與織物)的消毒。

適用於衛生手消毒,與醇復配的消毒劑可用於外科手消毒。

3.使用方法

物體表面消毒:無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1000mg/L;有明顯污染物時,使用濃度2000mg/L。

衛生手消毒:清潔時使用濃度1000mg/L,污染時使用濃度2000mg/L。

4.注意事項

外用消毒劑,不得口服。置於兒童不易觸及處。

避免接觸有機物和拮抗物。不能與肥皂或其他陰離子洗滌劑同用,也不能與碘或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鉀、過氧化氫、磺胺粉等)同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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