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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修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放大倍數

2020-06-18 22: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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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6月18日電(記者 郭敬丹)《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18日由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規定上海的市、區政府應當建立中小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新修訂的條例于即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紹,新修訂的條例中有不少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舉措。尤其是第二十八條,規定了兩個“五”: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放大倍數原則上不低於五倍,擔保代償率可以達到百分之五。

條例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生的代償損失,上海的市、區財政部門應當及時核銷,並按照規定補充資本金。有關單位和個人已經履行相關勤勉盡責、合規審查義務的,可以不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並且,上海市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應當優先保障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增強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功能、充實融資擔保資金的需要。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持準公共定位,更能為中小企業雪中送炭。”丁偉説。

疫情發生以來,上海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制優惠政策,全力為其減負。一些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也被吸收進新修訂的條例轉化為“長期舉措”。如條例明確,上海要建立中小企業應急援助機制,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或者其他影響中小企業生産經營的重大事件時, 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上海的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在穩定就業、融資紓困、房租減免、資金支持等方面加大力度,減輕企業負擔,並就不可抗力免責、靈活用工等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業提供指導,幫助企業恢復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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