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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實施“巡審聯動” 靶向治理村級“微腐敗”

2020-06-20 18: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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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6月20日電(記者 吳帥帥)24萬元土地租賃費為何“遲到”半年?這是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委第十三巡察組在某街道巡察時,發現的一條線索。通過和當地審計局專項聯動,椒江區委巡察辦立即啟動優先辦理機制,順藤摸瓜查實,這筆費用係村主任私自截留。

面對農村各類“微腐敗”,2020年以來,台州市全面推廣實施“巡審聯動”監督模式:將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貫通聯動。為此,台州市還專門下發《台州市村級財務專項審計指南》,要求各級巡察機構和審計部門同步推進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精準協同力求高效發現問題,直擊群眾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問題,靶向治理村級“微腐敗”。

據了解,“巡審聯動”監督模式下,巡察組進駐每個村時,與審計組分別進行專業審查,期間互相交換信息、資源共享。遇到疑似問題線索,雙方隨即展開聯合審查,集中破解工程長期未結算、大額應收應付款項長期挂賬、賬務處理疑難等問題,做到以權謀私必查、貪污侵佔必查、虛報冒領必查、吃拿卡要必查、優親厚友必查。

“通過引入審計監督力量,我們能夠更深入地發現‘病灶’、查找隱患、對症下藥。”溫嶺市委第五巡察組組長王維新説。該巡察組在巡察時審計發現租賃協議有塗改,入賬金額和租賃時間不符等問題。問題發現後,所在鎮紀委當即責令村幹部清退整改。

據統計,自台州市深入實施“巡審聯動”以來,1至5月,各級巡察機構已完成對598個村(社)的巡察,發現問題4733個,移交問題線索683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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