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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鼓勵科研項目開發
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

2020-06-28 11:00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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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記者6月27日從省科技廳獲悉,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科技部等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省科技廳就我省相關工作作出要求。

省科技廳鼓勵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加強對科研助理崗位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做好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組織、協調和推動工作。

省科技廳要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承擔單位,科研助理崗位要吸納不少於一名應屆畢業生;每個省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科研助理崗位要吸納不少於一名應屆畢業生;省重點研發和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承擔單位,科研助理崗位應吸納不少於一名應屆畢業生。

記者了解到,科研助理,是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財務助理等工作的人員。項目承擔單位應創新工作機制,採取包括簽訂服務協議等多種方式選聘科研助理,明確設置科研助理崗位的相關標準。

關於科研助理的待遇問題,省科技廳要求,我省相關單位可在科研項目“勞務費”科目及結余資金中,按規定支付高校畢業生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凡是2020年新立項的相關科研項目,我省各單位必須開設科研助理崗位,並結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況認真測算經費需求,據實列支,在研項目如需調整預算,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調整。

“這項工作不僅可以幫助高校畢業生減緩就業壓力,也可以逐步建立起一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的科研助理隊伍,為廣大科研人員服務。”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相關單位需要不斷加強科研助理崗位培訓和職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提升科研助理能力水平、服務質量,拓寬成長空間。(記者 王玉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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