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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徵集2020年“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的通知

2020-06-29 17:07 來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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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徵集2020年“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的通知
辦産業發〔2020〕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部直屬企業:

為落實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促進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以下簡稱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合作,文化和旅遊部將開展2020年“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徵集與扶持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扶持方向

(一)拓展數字文旅産業合作。依託優秀文化和旅遊資源,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開發數字化産品。動漫、網絡文化、數字藝術展示、文旅裝備等領域內容製作、技術研發、標準制定和傳播渠道建設等合作項目。5G、虛擬/增強現實、人工智慧、雲計算、區塊鏈等高新技術在文旅領域的應用。文化創作、生産、傳播和消費等環節的關鍵技術合作研發。線上文旅産品展覽交易會、旅遊內容推廣等新模式。

(二)加強創意設計合作。深入挖掘絲路文化遺産內涵,合作開發傳承弘揚優秀文化、反映沿線國家和地區民族特色的文化産品和服務。我國有關單位聯合沿線國家和地區,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産方面的合作項目。面向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授權與合作,推廣優秀文化創意産品和服務。在沿線國際性城市設立創意設計産品研發和體驗中心。支持有條件的城市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設立面向全球、市場化運營的創意設計獎項。

(三)推動旅遊演藝合作。企業通過版權交易、聯合製作、品牌與管理技術服務等方式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知名演出機構開展合作。旅遊演藝企業在境外依法依規建設國際營銷網絡,依法引進境外資本投資國內旅遊演藝市場。

(四)促進文化和旅遊投資合作。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在沿線國家和地區落地經營。企業在沿線國家和地區建設雙邊文旅産業合作園區、旅遊度假區、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等。企業與沿線國家政府以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合作建設文化旅遊項目。

(五)建設文旅産業國際合作服務平臺。建設服務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化和旅遊數字內容平臺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支持我國大型文化和旅遊展會提升國際化水平。行業龍頭企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夥伴共建孵化器、雙創中心、創新合作聯盟等。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引領和服務中小企業融入國際市場。

(六)強化國際化産業人才培養。圍繞國際文化和旅遊貿易規則、産品和服務營銷推廣、海外投資、市場研究等開展人才培訓、主題論壇等活動。建設涉外文化和旅遊創意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服務人才隊伍,開展入境旅遊專業人才培養。建設國際化文化和旅遊智庫,開展“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合作專題研究和成果應用。

二、項目要求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開放包容、互利共贏,堅持共商共建共享,有助於促進各國間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交流與合作,弘揚絲路精神,提升中華文化影響力。

(二)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內容健康,內涵豐富、創意新穎,符合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傳統、審美習慣和消費模式,反映中國傳統文化精髓與現代文化發展。

(三)緊扣重點扶持方向,結合各地、各單位和沿線國家和地區實際情況,具有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申報主體在本地本行業具有領先優勢,申報項目在海外有合作夥伴或意向買家。對配合春節等中國傳統節慶、區域性及國際性文化和旅遊節事、國家重點外交活動等的項目予以優先考慮。

(四)擬申報項目存在重大法律糾紛,或申報主體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處罰未滿2年的,不得參與申報。申報項目實施期為1—3年(含申報當年)。

三、扶持措施

入選項目將被命名為“文化和旅遊部2020年‘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並納入我部産業公共服務平臺。我部將項目所屬企業作為産業國際合作工作重點聯絡企業,並給予如下支持和服務。

(一)投融資支持。優先推薦與國家級政府投資基金、政策性銀行、部行合作機制框架內銀行和其他投融資機構建立合作,拓寬融資渠道。

(二)搭建平臺。優先參加我部與各國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合作開展的有關交流合作活動。我部駐外文化和旅遊機構對項目在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落地實施給予必要指導和支持。

(三)宣傳推廣。優先參加我部在沿線國家和地區舉辦的推介活動。我部將委託專業機構優化營銷材料,並在國內外相關媒體、平臺進行宣傳推廣。

(四)開拓渠道。優先支持參與我部組織的“中國展區”活動,參加相關海外重點國際産業展會,幫助企業拓展國際合作渠道。

(五)信息服務。享受國際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動態信息、重要展會信息、國別貿易環境等系列信息服務,助力企業拓展國際業務。

(六)人才培養。優先受邀參加我部舉辦的線上、線下産業人才培訓和交流活動,培養涉外經營管理人才。

四、申報流程

(一)各地申報主體向所在省(區、市)(包括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下同)文化和旅遊廳(局)申報。文化和旅遊部直屬企業、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直接向文化和旅遊部申報(以下簡稱直報單位)。

(二)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負責初選,並於2020年7月19日前通過文化和旅遊部産業公共服務平臺在線提交申報材料,直報單位直接登錄該平臺提交申報材料。

(三)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報送項目不超過6個。直報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國家文化産業創新實驗區、國家動漫産業綜合示範園、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試驗)園區和東亞文化之都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通過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一併報送,不佔各省(區、市)名額。

五、審核認定

文化和旅遊部産業發展司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並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評審,面向社會公示後,確定公佈2020年“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

六、結項考核

(一)入選項目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各申報主體經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向文化和旅遊部産業發展司報送總結材料;直報單位直接向文化和旅遊部産業發展司報送總結材料。

(二)總結材料應包括:項目基本情況、主要特點、媒體報道、受眾反饋、意見建議等,並附採訪報道、圖片、音視頻、統計數據等。

(三)入選項目執行前一般不做調整,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須向文化和旅遊部産業發展司備案;確需取消的,須及時向産業發展司做出書面報告。

(四)入選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文化和旅遊部將取消申報主體3年內申報資格:

1.給國家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2.違反法律法規;

3.侵犯知識産權;

4.項目申報及執行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5.擅自變更項目主要內容。

七、聯絡方式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郵箱:trade@chinaculture.org

郵編:100020

申報平臺技術諮詢:王軍

電話:15810251332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和旅遊部2020年“一帶一路”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申報書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0年6月1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