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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武漢段及漢江武漢段1日起實施十年禁捕

2020-07-01 10: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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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7月1日電(記者 王自宸)從今年7月1日零時起,武漢對長江武漢段及漢江武漢段實施十年常年禁捕。

根據武漢市政府近日發佈的通告,長江武漢段禁捕範圍為長江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區舉水河口江段,漢江武漢段禁捕範圍為漢江蔡甸區謝八家以下至漢陽區南岸咀江段。禁捕時間為十年,解禁時間另行通知。

禁捕期間,嚴格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産性捕撈,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捕撈船隻進入禁捕水域開展捕撈作業。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實行專項管理。

據武漢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從事娛樂性遊釣和休閒漁業活動的,只允許一人一竿、一線、一鉤(單鉤),禁止使用視頻裝置等各類探魚設備,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嚴格禁止休閒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有交易行為的視同非法捕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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