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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農民建房“一件事”辦事指南出臺

2020-07-01 12:51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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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建房“一件事”辦事指南出臺
審批權下放至鄉鎮

為加強農村宅基地及農民建房審批管理,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農民建房“一件事”辦事指南(2020年修訂版)。

與以往相比,指南中有哪些新變化?省農業農村廳合作經濟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首先是審批權下放至鄉鎮。根據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從之前的鄉(鎮)政府審核、縣級政府批准,調整為鄉(鎮)政府審核批准,審批流程也相應調整為“村級初審、鄉鎮審批、縣級備案”。同時,進一步加強批前、批後監管,落實四址放樣、基槽驗線、建設過程、竣工驗收“四到場”管理,形成從申請到驗收的完整閉環。

翻看新的辦事指南,涉及的辦事事項有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核(含資格審核)、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涉及城鎮建設用地範圍)、確定農房設計方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確定房屋四址(放樣)、農房竣工驗收等7項。與過去相比,增加確定農房設計方案和農房竣工驗收事項。

此外,申請資料也發生了變化。為加強宅基地管理,規範農民建房秩序,農村村民需提供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四鄰意見書(涉及相鄰關係的需提供)等。為加強農村風貌管控,農村村民需增加提供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或者住宅設計圖件。(記者 許雅文 通訊員 陳建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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