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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珠海豁免醫學觀察的澳門居民活動範圍擴大至大灣區內地九城市

2020-07-05 16: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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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澳門7月5日電(記者 王晨曦)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5日宣佈,經澳門、珠海兩地政府協商,從6日早上8時起,經珠澳口岸進入珠海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澳門公務、商務和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進入珠海後的活動範圍擴大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城市。

澳門每天開放3000個公務、商務和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的申請名額,豁免有效期為7日,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後,由珠海市確認並納入名單管理。澳門公務、商務和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進入珠海後14日內,活動範圍限于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

其中,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14日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的地方;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持澳門健康碼綠碼;持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此外,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和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進出珠海,從其他口岸進入珠海將不獲得豁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通關24小時之內須提前進行電子健康申報,如遇口岸擁堵等情況時,請按照口岸有關部門的分流措施通關。

上述人員進入珠海時須持以下證明材料: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澳門居民身份證;珠澳兩地具資質機構發出的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包括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者採樣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上述人員進入珠海後14日內,活動範圍僅限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城市,14日後可到廣東省內其他城市活動。如超出規定範圍活動,將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超出規定範圍活動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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