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將於7月28日起報名

2020-07-09 16:33 來源: 司法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司法部發佈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明確客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試時間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觀題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11月10日至14日,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公告明確,2020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考試方式和相關政策總體保持穩定,繼續對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實施放寬政策,允許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應試人員可以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導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的情況,公告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今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應當填寫《單科成績合格情況説明》,並在規定期限內登陸考試報名系統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

公告同時明確,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分批次、閉卷考試,主觀題考試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規定的輸入法作答,在計算機上查詢電子法律法規。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的,主觀題考試實行紙筆答題方式。採用紙筆答題方式的,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

關於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報名前向社會發佈公告。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其他事宜,應試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或者向司法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諮詢。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應當遵守考區所在地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規定,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