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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宣判一起盤踞高校為非作歹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20-07-11 18: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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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7月11日電(記者 范春生)盤踞遼寧一所高校時久並作惡多端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近日在大連市旅順口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主犯丁錫臣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等七宗罪,判處有期徒刑2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餘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8年至2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丁錫臣係大連工業大學職工家屬,20世紀90年代以來,其在這所高校校園、家屬區及周邊區域多次實施打砸食堂、強佔房産、隨意毆打他人等違法行為,後逐步發展到插手招生等業務。2011年11月,為壟斷大連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招生業務,丁錫臣夥同廣敬東、閆林坤等對招生工作人員實施搶劫,迫使招生人員放棄招生培訓工作。至此,以丁錫臣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現雛形。

在嗅到高校煤炭供應、食堂承包等能獲得巨大經濟利益時,丁錫臣通過時任大連工業大學後勤處處長喻某的幫助,利用串通投標的方式先後取得大連工業大學商業街、第一食堂、第一食堂附屬超市的經營權。多年來,其單獨或夥同他人通過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拉攏組織成員,攫取的非法利益越滾越大。該組織大肆實施搶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行為,犯罪手段多樣。

法院認為,被告人丁錫臣的行為已經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串通投標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等罪名,對廣敬東等其餘11名團夥成員分別判處18年至2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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