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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

2020-07-15 10:51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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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加快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近日,教育部印發《大中小學勞動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指導綱要》),主要面向學校,重點針對勞動教育是什麼、教什麼、怎麼教等問題,細化有關要求,加強專業指導。

《指導綱要》明確指出,勞動教育是發揮勞動的育人功能,對學生進行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的教育活動,要強化學生勞動觀念,弘揚勤儉、奮鬥、創新、奉獻的勞動精神;強調全身心參與,手腦並用,親歷實際的勞動過程;要在充分發揮傳統勞動工藝項目育人功能的同時,緊跟科技發展和産業變革,體現時代要求;還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鼓勵創新創造。《指導綱要》規定,勞動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勞動教育、生産勞動教育和服務性勞動教育三個方面。其中,日常生活勞動教育要讓學生立足個人生活事務處理,培養良好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強化自立自強意識;生産勞動教育要讓學生體驗工農業生産創造物質財富的過程,增強産品質量意識,體會平凡勞動中的偉大;服務性勞動教育要注重讓學生利用所學知識技能,服務他人和社會,強化社會責任感。《指導綱要》強調勞動教育途徑要注重課內外結合,在開設勞動教育必修課的同時,還要在課外校外活動中安排勞動實踐。中小學每週課外活動和家庭生活中的勞動時間,小學1-2年級不少於2小時,其他年級不少於3小時;職業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要明確生活中的勞動事項和時間,納入學生日常管理。《指導綱要》要求學校和教師要抓住關鍵環節,靈活運用講解説明、淬煉操作、項目實踐、反思交流、榜樣激勵等多種方式方法,增強勞動教育效果;開展平時表現評價、學段綜合評價和學生勞動素養監測,發揮評價的育人導向和反饋改進功能。要求各地和學校加強勞動教育的組織管理,對勞動教育所需要的師資、場地設施、經費投入等,進行合理規劃和統籌安排,為勞動教育的實施創造必要條件;加強研究和指導,為提高勞動教育質量提供必要支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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