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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項省級事權委託市縣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實施

2020-07-19 09:09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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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五項省級事權委託市縣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實施

省政府日前公佈《關於委託實施部分省級用地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決定將“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等五項省級事權委託各市縣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實施,有效期3年。

本次委託各市縣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具體包括:土地徵收(“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審批、農用地轉用(“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林地徵(佔)用(“五網”基礎設施用地、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核、省重要規劃控制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審批(涉及海岸帶陸域200米範圍歷史遺留問題項目)、市縣總體規劃調整審批(“五網”基礎設施和政府投資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農村村民宅基地)。

根據相關工作要求,對委託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實施機關應當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做到放管結合;承接機關應當週密組織,做好各方面的部署和安排,做到規範有序。對實踐證明不宜委託實施的,及時收回委託事項。(記者 陳雪怡 通訊員 尹建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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