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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9家醫療衛生機構和40家公共場所受到行政處罰

2020-07-20 20: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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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7月20日電(記者 央秀達珍)使用物品不符合國家標準、發熱門診佈局不合理、未取得相關許可證從事相關活動………20日,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2020年首批青海省衛生健康系統違法違規名單,29家醫療衛生機構(行政相對人)和40家公共場所受到行政處罰。

此次曝光的醫療衛生機構(行政相對人)和公共場所,因違反醫療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青海省衛生監督所、西寧市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給予警告、罰款500元到40000元不等、沒收違法所得及藥品器械、暫停執業等行政處罰。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政法監督處負責人介紹,目前有些醫療機構存在使用物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開具和使用限制級抗菌藥物等行為,個別人員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從事診療活動;部分公共場所存在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提供給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未進行消毒等行為。

據介紹,2017年起,青海在全省範圍內實施“健康青海藍盾護航”系列行動,重點關注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將醫療衛生、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廢物管理、飲用水和涉水産品衛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規範醫療廣告專項整治、民營醫療機構規範管理專項監督檢查等列入“健康青海藍盾護航”系列行動。青海將繼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規範醫療衛生秩序,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執法社會輿論氛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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