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防汛救災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

2020-07-22 00:15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防汛救災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
市監競爭[2020]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當前,我國進入防汛關鍵時期,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汛救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防汛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全力支持防汛救災,切實保障民生,現就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市場價格監管重點領域

重點加強對以下物資、商品和行業、領域的市場價格監管。

(一)防汛救災物資。重點包括:石料(塊石、料石等)、沙料(山沙、河沙、海沙等)、木材、竹材、編織物料(草袋、麻袋、葦蓆、編制袋、編織布等)、綁扎材料(鐵絲、棕麻繩、尼龍繩等)、油料(汽油、柴油及潤滑油、鋼絲繩脂等)、照明設備(發電機組、照明燈等)、防汛救生設備(救生衣、救生圈、橡皮船、衝鋒舟、救生艇等)。

(二)生活必需品。重點包括:大米、麵粉、方便麵、食用油、豬肉、雞肉、雞蛋、蔬菜、牛奶、鹽、礦泉水等。

(三)生活性服務業。重點包括:餐飲、停車、交通運輸、車輛救援服務和高速公路收費等。

(四)線下線上商品零售平臺。重點包括: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淘寶、京東、拼多多等電商平臺。

二、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

(一)加強市場價格巡查監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力量開展市場價格巡查監測,科學分析研判市場價格走勢,提高價格監管工作的預見性、科學性、有效性。

(二)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當本地區出現價格異常波動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同志要深入市場一線開展價格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以市場重點檢查、提醒告誡、政策宣講等方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規範經營服務行為。

(三)從嚴從快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價外加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借汛期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因嚴重洪澇災害導致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防汛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從嚴從快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並協同相關部門做好穩産保供工作。

(四)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及時曝光一批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較大的價格違法典型案件,形成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各級責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領導,週密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應急監管預案和工作機制。壓實責任、勇於擔當,深入一線、靠前指揮,採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嚴格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安排各級應急執法力量和執法裝備,一旦發生洪澇災害或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監管預案,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暢通全國12315平臺等投訴舉報渠道,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遇有突發事件舉報要規範答覆內容,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做到穩妥處置,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三)做好信息報送。重慶、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蘇、浙江等發生嚴重洪澇災害地區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每週五向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報送當地市場價格監管情況,突發情況隨時報告。其他省(區、市)市場監管部門遇有重大情況也要及時報告(報送郵箱:shichangerchu@sina.com)。

(四)加強宣傳引導。做好防汛救災期間價格監管政策解讀,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多種媒介正面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預期。加強價格輿情監測,全面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發佈真實信息,澄清網絡謠言,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0年7月2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