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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佈《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 

2020-07-25 11:48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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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強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活力,促進公平競爭,體現市場擇優,財政部、證監會貫徹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堅持簡政放權,積極推動調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政策,國務院有關會議研究取消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資格審批。按照修訂後的證券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由審批管理改為備案管理。7月24日,財政部、證監會聯合發佈《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明確自2020年8月24日起,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施行備案管理。

《備案辦法》明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應當向財政部、證監會備案,並對備案材料和方式、核驗和公告程序等進行了明確。備案由財政部、證監會聯合實施、聯合操作。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規定的,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財政部、證監會溝通一致後分別通過網站等方式,同時公告備案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及相關基本信息。

《備案辦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應當遵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採用合夥制組織形式,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承辦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與依照有關行業法律規章加強管理之間是相互促進的,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審計市場秩序,保障註冊會計師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備案具體操作實施全程網上辦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可從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或證監會備案系統中擇一填報備案信息,無需重復填報。財政部、證監會通過系統間信息推送的方式實現備案信息共享。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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