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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臺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 醫療糾紛處置將有規可循

2020-07-29 15: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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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7月29日電(記者 翟濯)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河南近日出臺《河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的出臺,將為河南進一步規範醫療糾紛處置提供明確依據。

根據辦法,河南各地將根據需要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療糾紛,不得收取費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所需經費按照財政、司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安機關可根據需要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內設立警務室,查處、打擊侵害患者和醫務人員合法權益以及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

同時,辦法明確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不必要檢查等7類禁止行為,患者不得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挂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醫患雙方可推舉代表協商解決醫療糾紛,每方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鼓勵通過人民調解的途徑解決糾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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