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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債券力爭在10月底前發行完畢

2020-07-30 08:0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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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發行使用、加強資金和項目對接——
專項債券力爭在10月底前發行完畢

7月29日,財政部發佈通知部署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要求各地對近期下達及後續擬下達的新增專項債券,與抗疫特別國債、一般債券統籌把握髮行節奏,妥善做好穩投資穩增長和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工作,確保專項債券有序穩妥發行,力爭在10月底前發行完畢。

今年,積極的財政政策更加積極有為,明確了提高赤字率、發行抗疫特別國債、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舉措。在專項債券方面,2020年安排新增專項債券3.75萬億元,比上年增加74.4%。

財政部預算司一級巡視員王克冰表示,經國務院批准,前期分3批提前下達了新增專項債券額度2.29萬億元;近期剛剛下達第4批額度1.26萬億元。

今年以來,專項債發行呈現出進度快、長期債券佔比高等特點。截至7月14日,全國各地發行新增專項債券2.24萬億元,佔提前下達額度的98%,規模同比增加58%。從使用情況看,突出支持重點,已發行的2.24萬億元新增專項債券,全部用於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重大基礎設施和民生服務領域。

專家認為,財政部關於加快專項債發行使用的一系列部署,有利於推動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加強資金和項目對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專項債是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功能重要、意義重大,其發行、使用和管理受到各方高度關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表示。

通知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專項債券期限。專項債券期限原則上與項目期限相匹配,並統籌考慮投資者需求、到期債務分佈等因素科學確定,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防止資金閒置。對此,何代欣表示,專項債發行期限要緊密對接項目運行,與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限相應匹配。合理設置債券期限有利於降低融資成本,減輕項目還本付息壓力。

通知提出,優化新增專項債券資金投向。堅持專項債券必須用於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融資規模與項目收益相平衡。重點用於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交通基礎設施、能源項目、農林水利、生態環保項目、民生服務、冷鏈物流設施、市政和産業園區基礎設施等七大領域。積極支持“兩新一重”、公共衛生設施建設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可根據需要及時用於加強防災減災建設。

“財政部對專項債資金使用嚴格管理,強調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同時關注‘兩新一重’和公共衛生設施建設,這是著眼于經濟復蘇和抗擊疫情的重要安排。加強防災減災建設,也是現階段新情況下的選擇,部分汛情較重省份可以積極利用。”何代欣説。

通知規定,賦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權,對因準備不足短期內難以建設實施的項目,允許省級政府及時按程序調整用途,優先用於黨中央、國務院明確的“兩新一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公共衛生設施建設等領域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

同時,嚴格新增專項債券使用負面清單。嚴禁將新增專項債券資金用於置換存量債務,決不允許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並依法加大專項債券信息公開力度,發揮按中央要求建立的全國統一的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平臺作用。

“負面清單、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等措施,有利於規範專項債發行管理,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何代欣説。(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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