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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用“電毒炸”等方式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將從重處罰

2020-07-31 11: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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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7月31日電(記者 趙久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近日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嚴懲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刑事犯罪若干問題的意見,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採用“電毒炸”“絕戶網”等方式非法捕撈,將依法從重處罰。

意見明確,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具有非法捕撈水産品50公斤以上、使用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撈、兩年內曾因非法捕撈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非法捕撈等其中之一情形,將被認定為“情節嚴重”。採用“電毒炸”等危險方法捕撈,危害公共安全的,將依法定罪處罰。

意見還明確了從重處罰的情節,其中包括使用大型電魚設備、底拖網、“絕戶網”、吸螺機等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方法或工具捕撈,非法捕撈刀鱭、鰻魚苗等珍稀或高價值水産品,在繁育期實施非法捕撈,對水産資源負有保護、監管職責或者從事水産資源研究工作的單位或個人參與、實施非法捕撈等情形。

為打掉一批職業化、團夥化非法捕撈犯罪網絡,斬斷非法捕撈、運輸、銷售地下産業鏈,江蘇將行為人實施非法捕撈行為組織化程度等情形作為定罪量刑重要考量因素,依法懲處非法捕撈共同犯罪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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