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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80條金融舉措支持大灣區發展

2020-08-01 08:36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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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80條金融舉措 支持大灣區發展
包括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廣州期貨交易所等

廣東正式發佈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施工圖”和“任務書”。7月31日,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共同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是對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等四部門發佈的《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的細化和分工落實。針對《意見》提出的26項工作任務,廣東結合實際提出了80條具體措施,並明確落實各項措施的責任單位。

其中,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方面,《實施方案》提出19條具體措施,包括:支持從事貿易新業態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個人外匯賬戶憑相關單證辦理結購匯。積極總結自由貿易賬戶試點經驗,穩妥開展自由貿易賬戶分賬核算業務;配合做好“跨境理財通”試點方案等各項準備工作;推動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等措施。

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方面,《實施方案》提出20條具體措施。包括:加快推動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對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進入廣東行駛的港澳機動車輛,推動實施“等效先認”政策;研究在CEPA協議框架下設立港澳保險售後服務中心等措施。

針對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施方案》提出20條具體措施。包括:加快推動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市場互聯互通;支持港澳發展離岸人民幣業務,強化香港離岸人民幣樞紐地位;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等措施。

針對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實施方案》提出11條具體措施。包括:支持大灣區創新創業企業,以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試點為契機,更好利用資本市場做優做強;持續推動移動支付在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醫療、智慧養老等大灣區城鄉重點領域深度應用等措施。

針對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提出10條具體措施。包括:推動完善創新領域金融監管規則,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創新的監管“沙盒”;推動粵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養與交流合作;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措施。(記者/陳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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