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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20-08-03 11:37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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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在核酸檢測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加強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針對部分地區在組織全員核酸檢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規範(試行)》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嚴格落實該辦法,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請各省級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在8月7日前,集中組織一次對轄區內所有醫學檢驗實驗室的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樣本數量與檢測能力不匹配、檢測流程不規範、報告反饋不及時等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明確責任人,實行限時整改。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
2020年8月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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