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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打擊整治非法捕撈犯罪

2020-08-08 17: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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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8月8日電(記者 駱曉飛、張子琪)記者日前從青海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了解到,青海省公安廳組織全省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打擊非法捕撈整治行動,對涉及非法捕撈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此次行動檢查餐飲場所270家,查封非法加工湟魚場所9家,查獲青海湖湟魚約100公斤。

據了解,本次行動分別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個重點地區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實地督導,青海省公安、森林、漁政等多部門聯合參與集中整治行動。

青海省是長江流域發源地,省內長江流經地為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市、曲麻萊縣、治多縣等,涉及流域多為自然保護區。“結合青海省生態保護重任,我們將三江源國家保護區內的江、河、湖等水域全部納入專項整治範圍。”青海省公安廳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嚴俊介紹,本次行動還將青海湖地區的湟魚治理工作納入整治範圍,全力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此次整治行動主要針對長江流域範圍內餐飲場所、重點水域、旅遊市場等場所,對非法捕撈工具及相關漁獲物進行檢查,並向經營業主宣傳禁漁政策,加強環保意識。

行動中,檢查餐飲場所270家,農家樂83家,提供餐飲的大型酒店64家,查封非法加工湟魚場所9家,共發放禁捕通告5400余份,宣傳手冊800余份,查獲青海湖湟魚約100公斤,以及多件非法捕撈用具,現均已移交當地漁政執法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記者從青海省農業農村廳漁業漁政管理局了解到,為恢復長江流域水生野生動物資源量、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從今年起,長江流域青海段實行全面禁捕。此次禁捕範圍包括青海省內長江幹流、重要支流以及所屬湖泊,包括4個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捕期為10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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